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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習慣了Jo Nesbo的敘述, 還是對連續殺人犯情有獨鍾(咦), "魔鬼的法則"最初幾頁讀的有點煩, 之後就覺得順暢很多, 到最後幾章, 由於很想知道舖陳成這樣, "到底你要怎麼收山?" 簡直想請假一口氣讀完它. 這是我比較喜歡的一本, 覺得讀Nesbo有漸入佳境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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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因為一些噗友推薦(後來發現譯者是丁世佳,我就更放心了),買了三冊深夜食堂來讀-或者該說看,畢竟那是漫畫。書腰介紹說,雖然每則故事都短短少少,但是內容卻十分濃郁。看完後,雖然覺得濃郁一詞的形容有點不像,但是故事後頭有許多延伸和值得多想的地方,是沒錯的。這部漫畫所以兩度被改編為電視劇,也是因為這些有餘韻的小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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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_movies_the_help.jpg  

讀完「姊妹」(The Help),有一些感動與感慨。也許如同作者在書末說的,對於以一個白人身份的作者,不盡然能代表黑人*幫傭說出所有心聲,然而我想她已經點出一大部份當時的社會現實。有些現在看來十分不公平的事,想來是當時社會制度使然,風氣如此,一代一代被教育如此,那種社會習性與規範,不是說要改就能全盤更改,也不是少數人說要改就能改。還好總是有勇者不怕困難(甚至冒著生命危險),漸漸的,事情有了轉變。


重新想起一些有類似場景的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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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網路書櫃aNobii的運作速度實在讓人不敢恭維,虧的我當初還花時間把書都維護進去。初期當然也沒這麼慢,事實上還因為探看別人的書櫃方便,統計自己的書讀了多少有略略的成就感,還推薦了一些朋友。現在,書既更新的少,再加上登入書櫃的時間很久,懶人實在很想放棄,這兩天買的書,不如直接記在blog裡。

 

鍋匠裁縫士兵間諜.jpg

為了一些男生演的電影,想買勒卡雷的鍋匠裁縫士兵間諜一書,沒想到點進博客,書籍狀態已經是「銷售一空」;繼而想,實體書店搞不好有書,於是在回家路上轉進書店一看,果然讓我找到了,此一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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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蓋曼在他的書『魔是魔法的魔』(M is for Magic)的前言篇末說:


在我小時候,雷.布萊伯利從他的短篇故事集中挑選出他認為年輕讀者會喜歡的故事,然後以「R is for Rocket」和「S is for Space」的書名出版。現在我想做的是類似的事,我問雷是否會介意我把書名叫做《M is for Magic》(他不介意)。

 

 

M is for Magic,如果你把字母排列適當,每個字母都是神奇的,你可以用字母創造魔法,還有夢,我希望還能創造出一些驚奇… 。

 

 

這本書我沒有讀完,但覺得那句「你可以用字母創造魔法」某種程度是很真切的。我一直不太接觸奇幻文學這個小說類型,現在卻覺得自己太圈囿於原有的誤解,奇幻的題材,不必要一定怪力亂神,但作者激發想像力作品,有些是很引人入勝的。

 

也是因為這樣(再加人有人推薦),最近開始讀『諸神之城』。覺得即使書中只是個形似我們的世界,但要如魔戒一樣,作者要創造出不同的生物種類、不同的語言、還要有一套似乎從混沌初開就有的歷史和神話,所需要的何止是豐沛的想像力?但畢竟比擬或想像,總是有個實物基礎;而諷喻,在貼近我們的社會的描述下,感覺愈是深刻。

 

還接觸到一種借古喻今的故事,才是讓我想到這些,並下定決心接觸不同文類的原因。舊年假期前在網路上讀龍貓森林的 V is for Vendetta (V 代表血海深仇). 有太多太多值得深思的片段,卻因為歸類被我忽略了。打算今年朝這方面多涉獵一些。

 

 

叨絮:先由 V is for Vendetta, 然後想到 M is for Magic. 尼爾蓋曼也許只覺得要向他的朋友致意;但是對推理迷而言,這種 『字母代表XX』的表示方式,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被稱字母天后的 蘇.葛拉芙頓 (Sue Grafton)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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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查令十字路84號

 

這本書無需多言,網路四處都讀得到推介,讚賞美譽、心得感動。在彼此經濟皆不甚寬裕的環境裡,英倫二戰後物資拮据的時代中,一位美國讀者與英國書商相知相濡的情誼。海蓮漢芙(作者,也是讀者)有種快人快語,法蘭克除了是書商,還很有英國傳統紳士的性格。兩個一輩子都沒見過面的人,卻在買書賣書的通信中,建立深厚友誼。

 

漢芙找上法蘭克工作的書店,就是因為她要找的都是古本或絕版書。看到她挑的書讓我瞠目,真是古老又罕見,大部份根本聽都沒聽過;她雖然嗜書,但對新書沒有興趣,裝幀太好,沒有前人手澤,書商還會被她罵:「這是什麼書?你是不是在偷懶?」而法蘭克則從頭到尾秉持有禮的態度回應,到衰敗的大戶人家去估書時,總不忘把漢芙會有興趣的書留下。到後來,購書者不必指名書籍,反倒匯去定額的錢數讓書商自行寄書扣款;而書商也自行擇書寄書,自在帳目上扣抵,互信不疑。

 

詹宏志曾在一篇文章中說,他在美東某一二手書店看到一批早期推理小說,幾乎全部購下,請店員寄回台北。購書者因旅程安排,無法再逗留;店員則在還沒把書送到郵局前,不知道郵寄費若干。店員於是說,是不是顧客願意留一張空白的刷卡單,等他確定郵資後,再連書價一併補上?而這位顧客只猶豫了一點點時間,就交出了一張空白刷卡單。

 

每次讀到類似故事,我都會想到果然多讀書多獃氣。然而詹氏一如漢芙,不但如數收到書,卡也沒刷爆,而且之後定期收到書店寄來的書目;最讓我感動的,是在那次購書後約十年,其間不曾再見面的顧客和店員,容貌各異、人生變化,可是在詹宏志再度去同一家書店時,店員仍然認出他來。

 

查令十字路84號很久前就被改編成電影,(據說之前錄影帶時代,台灣電影片名被叫做『迷陣血影』-沒錯,大家都沒看錯。)海蓮漢芙由安妮班克勞馥飾演,法蘭克則由安東尼霍普金斯出任,我覺得兩者都是很適任的選角。班克勞馥某些角度和漢芙十分神似,霍普金斯的扮相則與他在『長日將盡』有些相同(除了穿著),可惜我到現在還沒弄到DVD,無法得知他們在片中的表現。 

 

鍾芳玲是位我很羨慕的書店迷,曾經兩度造訪查令十字路84號的書店舊址。當然此時早已人事全非,書店舊址店家幾度易手,鍾芳玲第二次去時,當時是家唱片行的店,也正在清倉拍賣中,想起來實在不勝唏噓。不過這個地址因書而舉世聞名,牆上至今還有一銅牌寫著:此處就是原來的Mark & Co.書店,查令十字路84號書中,漢芙買書通信的地點。

 

鍾芳玲本身熱愛這本書,蒐集有各種版本。她說她是一見不同封面的書就買上一本(聽起來很像某人買PP, ha!),還很想翻譯成中文,也實際進行了一段時間。除了造訪書店舊址,鍾芳玲還曾面對面訪問過海蓮漢芙,當時作家已是八十多歲的高齡,煙不離手,還喝著最愛的馬汀尼。然而訪問後沒多久,漢芙就過世了。鍾芳玲最後畢竟放棄了譯書,反而是又過了一段時間,由陳建銘譯後引介到台灣來。這本書論頁數實在輕薄短小,但承載的可不是輕如鴻毛。即使書店早已不在,我還是希望有機會能到當地緬懷一番。

 

後註:鍾芳玲造訪書店及訪問漢芙的文章,都收錄在她的書天堂一書中。

(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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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海:書獃子 - 但知讀書不通世故的人

  

托爾金的袍子作者的話增補「格雷的畫像」簡述時,突然發現,我有陳建銘的書五本,或編或譯,而這些書,怎麼看都有些書獃氣。

 

1. 逛書架/ 2. 逛逛書架

 

逛書架是遠流出版社的「逛書架小組」訪問編製、陳建銘策畫主編,一本「類」雜誌的書。書中介紹了十多位人士(包括陳建銘自己)、一間圖書館(孫逸仙圖書館)及一家書社(家西書社)的藏書。受到歡迎後,除了延續幾位本地人士外,還把目標移到鄰近的香港,成書逛逛書架,又訪問了十多人。

 

逛書架的每一篇末,除了受訪者簡介,另有一個「編輯台發問:想看誰的書架」的共通問題。陳建銘答案是:「正因為想看每個人,每個地方的書架,所以才這般機關算盡,如此大費周章搞《逛書架》這麼一本書來。」。這個問題我沒問過自己,因為是個很愛窺看別人讀些什麼書的人,所以誰的書架都好,主編這句話正合我意,甚是對味。

 

逛書架訪問的眾人中,陳建銘的書架我是很想一探的不提,另外一人則是陳蒼多。後面這位陳先生,在我年少看副刊連載時期,讀了許多他翻譯的文字,不免有種識之已久的感覺,很想藉攝影師之眼,登堂入室一番。有趣的是,陳蒼多最想看的則是陳建銘的書架,因為這樣是「兩個重度閱讀的書蟲相遇」。

 

買這本書時,我還不識楊澤。楊澤有幾排書架,是一般檔案室那種得用轉盤轉開的檔案架,藏書量驚人。但這不是我想看的,我想一摸的,是我在讀瑪麗安的詩後,才發現的楊澤的詩集-現在已經絕版,二手市場都不見得可以看到的詩集。

 

如果有朝一日,真能買書留書到某種程度,我希望自己有張大春的書架,而不是像陳蒼多那樣,因為實在積累太多,以至除了四壁之外,竟在房中疊成一個座方方的書山。我希望有個像張大春書室的地方,大片採光的窗,兩面縱深公寓樓間、頂天立地貼牆的書架,再有個碟片放映機,余願足矣。

 

逛逛書架訪問的人有幾位是知名部落客,如工頭堅、辜振豐、顏冠群(顏大貓,當時還未與運詩人結婚),香港方面則有我最想看的蔡珠兒的書架。讀蔡珠兒的文字,我總以為她大概書籍眾多,後來發現並沒有前一本逛書架書裡,那些書癮深重人士的書多。我想,有那種說吃食的文字,她大概都把讀的書內化於心了吧?編輯小組運氣真是好,訪問了蔡珠兒,還順道飽餐一頓。

 

對於看不看別人的書架,我讀到過截然不同的兩種看法。一種人並不是不想看,而是覺得不該看。他們認為別人的書架是很私人的東西,巡看別人的書架,有種窺人隱私、很不禮貌的感覺;另外一種(我也是此類人),除了對別人閱讀內容感到好奇,希望知道點自己原本沒注意到的書外,基本上認為閱讀的範疇多少代表這個個人。書的種類即使南轅北轍,可能表示這個人的興趣與工作互不相涉,但也可能僅僅就是這個人純粹興趣廣泛。我曾掃過JA相關部落格上許多讀者的網上書櫃,(天哪,像聞到魚味的貓!)除了Regency時代的書籍閱讀,家政植物旅行昆蟲,天文地理的,涵蓋面極廣,讓人很有想像空間呢!

 

現在有了網上書櫃,當然看別人書架方便很多-只是網路速度過慢時,也著實讓人不耐。書是要撫摸檢視的,網路再方便,能夠親炙的話,誰要對著螢光幕遐想呢?

 

書籍雖然不是小河,但泛濫起來,也是很讓人頭痛的。最近我被家人指責書本亂疊,不好好整理歸放。其實我有苦難言,書架有限,買書的欲望無窮,即使偷偷挾帶,它們就是會悄悄流淌呀......

  

 

3. 嗜書癮君子

 

買書當下,我已經承認自己是溫和的瘋子了;不過,在看過前兩本書,以及在aNobii上整理自己的書後,我確定自己一點兒都不瘋 - 還差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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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大家如何讚賞,說王爾德(Oscar Wilde)的快樂王子(The Happy Prince)寓意深遠,既警世又提示美德,小燕子如何忠心盡力......基本上我仍覺得這是個不快樂的故事。在小學時初次讀到,在至少已經小四的年紀,然而我當初那個深覺悲哀的心情,仍持續到現在,看到快樂王子的篇名時,就會被帶起來,翻攪著。在常常忘事的現在,我一直把這個故事和傷心聯想在一起,想來小時讀後心裡的難過一定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直以來,我很怕夜深聽到小孩啼哭。通常那只是小孩子肚子餓了,而父母泡牛奶還來不及的短短時間,可是我總會覺得小孩像被離棄;半夜裡喊叫「燒肉粽」我也同樣的感覺,喇叭裡是罐頭的叫賣聲,賣的對象大部份都是那些夜裡聚賭的人(這是母親後來告訴我的),可是夜半聽來總是一陣心酸。特別在冬夜,四週靜悄,若不是還在準備隔日的考試,就是才剛上床。寒意侵人,有人為生活還在外奔波.....這些意象,雖然不相關,但總讓我聯想到幼時童話裡,那些家境清寒小孩的種種故事。

 

在王爾德的這篇童話裡,快樂王子的雕像站在城市頂端,在夜裡俯瞰下頭曾屬於他王國的土地。下方廣場上,他看到一名正在賣火柴的孩子。很自然的,我們會引申聯想到安徒生的著名童話賣火柴的少女。冬夜、叫賣、不能回家與赤腳小孩,真是淒慘萬分。這兩位先生的童話和說故事的方式我是喜歡的,然而回顧自己的閱讀經驗,我比較希望讓小孩子晚些才認識人世並不總是美好幸福的事實,能晚多少是多少。

 

有一段時間我刻意不去讀王爾德,明明他的童話也只少少九篇,而且也還有其他著作。似乎有個隱形人一直說著不要,直到今年初讀托爾金的袍子:一個珍本書商的私密告白時,才決定到書局重掃一次他的書。當時主要想找的書是格雷的畫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托爾金的袍子作者在書中提及的王爾德軼事頗為有趣,對格雷的畫像內容雖說有簡述,但沒有打壞我的興致。然而去到書店,看到書封,我又再度打了退堂鼓。

 

六月在友格看到格雷的畫像改編電影就要在國外上映,不免又再心動一次。其實我覺得這個故事的寓意太過明顯,也太老生常談,不過,沖著某人出任爵爺 (Lord Henry Wotton),那吸引力當然倍增囉!

 

Dorian Gray_small.jpg 

The First Look of Dorian Gray, 圖片來源: 。Shocktilyoudrop.com

 

註:以下是摘自托爾金的袍子一書中,關於格雷的畫像:

於是,在小說情節之中,肖像上的畫主臉龐逐漸顯露歲月摧殘的痕跡,而多利安.葛雷本人反而不會衰老,始終保持細皮嫩肉,俊俏依然。隨著肉身與心靈逐步分家,兩者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越來越明顯。多利安.葛雷一方面越來越不忍目睹畫像上毫不掩飾、敗露形跡的醜陋面容,一方面卻又繼續過著令自己的畫像益發顯的老朽的糜爛生活。最後,他再也無法忍受,突然得了失心瘋,撿起匕首猛力刺向肖像,結果,他殺死的正是自己。他的僕人圍上來一看,地上躺著一具醜陋枯槁得幾乎無從辨識容貌的屍體。而那幅油畫上的肖像,不知道什麼時候己恢復原本的青春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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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在怡亨吃午飯,有人臨時有事無法多聊。出酒店時看到路面濕濕的,才知道下過雨了。門房問說需不需要幫我們叫車,三人異口同聲回不用。仍然有著毛毛雨絲下著,但我們很自然地提步朝著敦化仁愛圓環走去。到了這附近,我是不可能不晃進誠品的,向朋友們道再見,直接上樓、右轉,走道底左側就是推理書籍區。

 

edinburgh.jpg  

 

在書架前看到瀑布,與黑與藍一樣的黑色有微微金屬光澤的封面。架上只有一本,在它旁邊還有一本英文版。沒了,偌大書局眾多書櫃中,伊恩藍欽 (Ian Rankin)僅有的兩本書。瀑布英文版有作者前言(或許是再版後才加的),中文版沒有這一段。在櫃前想起酪梨壽司那句「沒吃完會死的病」(喜歡的作家,所有作品都要讀完的小小強迫症),雖然我的病沒這麼嚴重,可是同一系列的作品不能從第一個故事開始讀,還是讓人有些焦燥不安。

 

再一次翻了翻胡晴舫的人間喜劇。很久前讀春花忘錄時,就覺得可能會喜歡的小說。其實我的非翻譯小說極少,這本故意與巴爾札克取同書名的小說,出版社是這樣介紹的:『兩個世紀前,法國有大作家巴爾札克的《人間喜劇》,道盡十九世紀巴黎的人性興衰;兩個世紀後,旅居香港的胡晴舫,則寫出了屬於二十一世紀全球化時代下的《人間喜劇》。』故事發生在地球上的不同城市,並不算是全球化,但我讀了一點文字,覺得故事本身或許值得一看。

 

我不知道巴爾札克有本同名的書,我只是一直想到我那本很舊的遠景版『傲慢與偏見』。書底的文案說:『願意用欣賞的眼光來看人類矛盾的人,世界對他是一場喜劇』。從而想起第一個被我如此形容的大學隔壁班同學,開始微笑。小人物的瑣碎、平淡無波的例行公事、稱不上不如意的不順......市井小民有時只需要一點點「大家都差不多」的慰藉。不過這本書似乎都是男女情愛的故事,帶著我的預設立場,到時不知道讀不讀的下去?

 

臉譜有一本卜洛克(Lawrence Block)的小說騙子的遊戲(4/14就上市了,天哪,我多久沒逛書店了?)據稱是他的第一本長篇小說,在此之後才有史卡德等系列。這本書雖然不屬於任何一系列,但很有卜氏風格。

 

我在書局裡一本書也沒結就回家了。

 

邊整理資料邊上網時,忍不住還是查了伊恩藍欽到底有幾本中譯小說。非常好,真的就只黑與藍瀑布兩本。結果我還是訂了書。出版社到底是基於什麼考量,不依作者的故事順序出書呢?黑與藍因為得了金匕首獎,拿它來試探中文讀者的閱讀水溫可以理解,但在其他十九本小說裡,一下子就選了瀑布,這麼跳躍式的選擇,實在讓人有些好奇。我想到卜洛克的史卡德系列幸好後來照著時間順序來(指在有中文版之前已出版的英文版),不然我大概會錯亂到不行。

 

EdinburghCastle_CaltonHill.jpg  

 

繼續慢慢地讀黑與藍,愛丁堡在作者筆下,實在不像旅遊書裡介紹的城市。我對蘇格蘭高地有想像但並不浪漫,可是,愛丁堡、格拉斯哥、亞伯丁,這幾個城市在小說中如此黑暗,覺得閱讀時幾乎像喝著黑墨水。和其他有壓力的所有警探一樣,書中的雷博思探長(Inspector Rebus)作惡夢、酗酒、有煙癮,有某類道德感的人實在不適合做警察,但還蠻適合做打擊犯罪的故事主角。雖然網路上有人對瀑布評價不高,但即使再緩慢的讀,黑與藍也只剩四分之一了。想了解最初的Rebus,難不成得讀原文嗎?

 

2007年,Rebus的故事就結束了(Exit Music, 真是個合適的書名)。另一個繁花落盡,才讀第一本小說,就讓人傷感了。不過,我以前就覺得寧可讀已經有始有終的故事,未定與等待,有時蠻折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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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偵探研究超.殺人事件二書。有小雷,請慎入。)

 

 detective combine.jpg

 

對於推理小說的導讀或評介,我向來偏愛詹宏志的文字。詹宏志的私房謀殺讓我見識到許多原本沒聽過的作家,沒有想像或讀過的情節,和從來不是很了解的推理歷史。從此我只敢自居「也算推理迷」,因為真正的推理迷那種喜好與癡情,博納百川還加以分析研究的精神,我實在是難望其項背。

 

詹宏志為遠流讀書俱樂部規劃的「謀殺專門店」,選了101本推理小說,每本書前都有導讀。其後選了數十篇編成詹宏志的私房謀殺這本書。推理小說導讀並不好寫,既要引發讀者閱讀的興趣,又得保留精彩的部份。以我這種很不喜歡有人爆雷的讀者而言(在推理小說導讀中爆雷簡直不叫導讀,而應直呼白目),詹宏志的導讀確乎吸引人,卻又沒把不該說的洩露出來,胃口吊的剛剛好。這本書在平裝版謀殺專門店(從101冊中選出36本)出版之前先上市,讀到小說介紹卻又還看不到(大部份的)書,讀的我是心癢難搔,一度忍不住先買了幾本原文小說解饞。

 

在選書介紹裡的文字,比較偏近推理作家的寫作風格,或開始寫作的目的;如果是某類型的先趨或在推理佈局上有所創見,詹宏志還會多著墨一些。至於今年的新書偵探研究,就跳脫一人一書的介紹性文字,而是店長(詹宏志自稱,謀殺專門店嘛!)熟讀千本以上推理小說,以及推理小說評論後的歸納與整理,是種小說內容縱深的探討。譬如說:自推理小說以來,偵探的職業、偵探的感情生活、偵探帳單等等。套句作者自己的話,「看戲的是呆子」,這完全是把小說裡的人物當成有血有肉的人物來研究了。

 

我最喜歡書中關於駐地偵探和作家原職的部份。駐地偵探指的是,有些偵探與他執業的城市是密不可分的。例如:倫敦大概就是福爾摩斯的城市了(貝克街21號B1室)、紐約,我會想到史卡德(卜洛克筆下的私探)、斯德哥爾摩,那應該是馬丁貝克探長(Maj Sjowall/Per Wahloo夫妻檔)、舊金山應該是馬羅的(雷蒙錢德勒);去年因讀作家們的威尼斯,認識了駐地在威尼斯的布內迪探長(Guido Brunetti, Donna Leon筆下的探長)。不管是為了旅行長見識,還是為推理小說,我都覺得自己應該去拜訪這些城市,有確切地址的更佳。

 

因為有不同職業的作家加入推理小說的寫作,所以故事內容的行業也豐富了起來。有醫生加入,所以有了微物採證類的推理、有經濟學家加入,所以有了用經濟原理破案的推理,有符號學家加入,才有中世紀的推理......詹宏志在書的序文裡,把它稱為「百工圖」。而我覺得各行各業讓推理故事更形多彩多姿,比諸只有設謎解謎,「珍瓏棋局」似的古典推理,真的有趣多了。


 

超殺人事件.jpg  

相較於評家的歸納,作為推理作家的東野圭吾則直接用小說的形式,把他對日本推理小說界「目睹之怪現象」寫出來。(說真的,這樣真的不會得罪人嗎?)在副標題為「推理作家的苦惱」的超.殺人事件一書中,東野圭吾利用七個短篇,帶點誇張,很辛辣地諷刺推理寫作的「苦惱」。

 

比如挖苦那些故事中的旁枝末節,是因為推理作家為了在報稅時,因大額消費與業務相關可以抵稅的關係,在小說中不管情節是否需要,硬是很「置入性」的放了與自己購買的奢侈品或遊樂的描述;或者因為故事前後邏輯沒有一貫、或強詞奪理、或冗長累贅,竟編派作家是因為高齡失智的關係;或是為了讓篇幅增長,在小說中加入許多資料性的說明文字,而其實整段拿掉都無損故事的完整。東野先生罵的是很痛快,不知道隨後有沒有因此被攻訐?

 

從書中的各篇小說中,可以看到一些很有趣的出版現象。只是不知道這是日本推理小說界獨有,還是歐美各地都有這樣的情形?

 

其一是推理類型的作品漸漸沒有新血加入,作家與編輯都老了;再來是篇幅成為故事之外,比較的重點,每個出版社都卯足勁讓小說的厚度增加(我想到模仿犯樂園);其三是書寫書介、導讀或評審,儼然成為一種職業;其四是(我想這是口耳相傳的謠言吧?)作家空有其名,其實另有捉刀的寫手。而且看起來,作家心目中原有的故事雛型,會因市場因素而搖擺。再加上有許多小說是雜誌連載之後再出版單行本,每週或每月的故事情節,內容常常都有大幅度的變化,然而讀者還是繼續捧場下去。

 

說到讀者不改初衷地讀一個可能不合理的故事,讓我想到此書第二篇的超理科殺人事件。故事中說,一個普通讀者明明不知道小說中用盡科學名詞,形容了一堆可能不存在的「新知」,卻還自以為「我怎麼可能不懂」的讀下去,都是所謂的「非理科人」,會有秘密警察來把你捉起來。我個人常在一些所謂名著裡奮力而行,有時根本讀的不知所云,卻還是硬著頭皮看完。讀完這篇小說後,我一直有種就要被秘密警察逮捕的感覺。

 

因為有人寫小說,就要有人寫書評或引介,也要有人為參加各項小說獎(公認人要出名最快速的晉身階)做評審,但是數量實在太多,於是幫助這幾類人士的機器應運而生。只要想到各類人馬都用同類型機器產生書稿,那讀者還要讀小說做什麼呢?

 

不知為什麼最後這篇超讀書機器事件,讓我一直想起許多年前讀的望子成龍。那是張系國寫的科幻小說,比之現代標準,當然是一點「幻」都沒有,「科」也只有一點點。當時全球有種擔憂人口將要過剩的氛圍,而小說家大概因為對岸一子化政策的觸發,故事就從生兒育女需有許可才行展開。有人來兜售某種可以控制基因的機器:高矮胖瘦美醜智商等等,都可以「以價制量」。主角夫婦花了大錢,調好自己想要的小孩基因,可以生養小孩了。偏偏小孩完全不是當初預設的樣子,主角夫婦非常生氣,找當初的業務員理論。那人說,總是有瑕疵品產生(其實是故意保留的),尤其你們又要在沒有配額的情況下生小孩,這種事難免。最後更說出:我當初就是這樣的一個孩子啊!

 

要諷刺機器掌控生活和老大哥式的控管,這篇小說力道並不足。不過,當初的人也很難想像今日的種種變化吧?反倒是我,每一讀到和很蹩腳的機器相關的故事時,就會想起望子成龍來。一定的,大概就是眾事眾物是不可預定的這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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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ice, Veneto, Italy by Sergio Pitamitz
Venice, Veneto, Italy

 

威尼斯 - 蒼老的過往榮光,潟湖之城。

 

作家們的威尼斯作者在書中說,那些作家們來到這裡(威尼斯),覺得「所有的事物都被描述過了,還有什麼可以說的呢?」然而每個人還是說:「只能增加一些個人的想法。」,而這一些個人的想法卻常變成一本書。我沒去過威尼斯,沒有去過的人,竟然也想來加上一些想法,威尼斯真是個奇特的地方。

 

因為讀過,看過,總覺得我是去過的。

 

 

詩的威尼斯

一段時間以來,在網路上讀著瑪麗安的詩,不懂其意卻耽溺其美的讀著。其中有許多許多的威尼斯,一些照片與詩句,就像人家形容的:那波浪拍擊著我的窗戶。

拜倫也住過威尼斯,雖然他這首未標題的詩,不一定與與威尼斯有關;但我看到灰藍暮色籠罩下的水都,gondola都休息了的照片,就覺得「我們就別再晃遊了」(we'll go no more a-roving)。

Venice Gondolas by Keith Levit
Venice Gondolas

So, we'll go no more a-roving
So late into the night,
Though the heart be still as loving,
And the moon be still as bright.

For the sword outwears its sheath,
And the soul wears out the breast,
And the heart must pause to breathe,
And love itself have rest.

Though the night was made for loving,
And the day returns too soon,
Yet we'll go no more a-roving
By the light of the moon

 

影像中的威尼斯

等到想找聰明的雷普利先生來讀時,時報藍小說的版本已經絕版了。在沒有中譯本的情形下,買了原文來預備著要讀。然而計劃雖如此,終究還是先看了電影。聰明的雷普利先生Matt Damon來到威尼斯,搖船載著他來到一處居所,船還在搖晃中,船伕按著電鈴,(還是Matt掏出鑰匙?)鐵門半浸在水中,而鑰匙是沉甸甸的,很古老的那種。現代時代裡的舊威尼斯。

【濃情威尼斯】(Casanova)裡的Heath Ledger悠遊於運河道、聖馬可教堂和不可計數的運河上的橋樑。石板街道、外推的拱窗;蕾絲袖口中伸出的手拿著手杖,長襪及有絆扣的鞋踏遍全城。這時的威尼斯有著被教庭極不認可的墮落歡愉,連風中塵埃似乎都擅於招惹窗內人兒。舊時代裡的活潑威尼斯。

而又怎能忘了【情定日落橋】(A Little Romance)?每看到Diane Lane一次就提醒我一次那個趕在日落前,和小情人在嘆息橋下相擁而吻的女孩。教堂的鐘聲與飛起的白鴿,尤其是那些身著橫條紋水手服的船夫。永遠浪漫的威尼斯。

 

畫的威尼斯

莫內 (Claude Monet) 的威尼斯總是水溶溶的,氣氛氤氳迷離,和建築之間充溢著或濃或淡的霧。船篙、扁舟、波澤,都似晃晃悠悠。池上水面,建築景物與倒影,若虛若實,總不免遲疑:這該是水都還是霧都呢? 

這種霧氣當然完全不同於威尼斯畫派的前輩眾人。顏料取得不易,只能畫些宗教或人物,一直覺得可惜了身遭風物。運河的粼粼波光、總是嵐霧還未飄散的清晨或暗夜廣場、日落紅霞或教堂尖塔......也只能是較現代的模樣。

 

Como and Venice Sketchbook (Finberg CLXXXI) Venice: The Punta della Dogana 1819 by William Turner
Como and Venice Sketchbook (Finberg CLXXXI) Venice: The Punta della Dogana 1819

 

20080519 draf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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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人生一瞬裡的幾篇文章一樣,綠光往事中某些篇章我也曾在數字週刊裡讀過。剛讀完綠光往事的前半部:家族私史。雖說年紀有異,而且我也不曾住過詹宏志書中的北部港都或中部山城,但想來那個時代裡,在台灣這個小小島嶼上有許多共通的經驗,難怪有格友會說這書讀來溫暖,實在勾起我許多相似的生活經驗-有些是聽來的、有些就發生在自己身上。

 

Parsley by Friedrich Strauss
Parsley

 

歐尼桑

 

詹宏志的阿姨們因父母早逝,跟著姐姐生活,都是姐夫在照顧。當時生活並不寬裕,六位阿姨一位舅舅,加上作者自己六個兄弟姐妹,可謂食指浩繁。阿姨們稱呼起作者的父親,總是用很尊敬的口氣說:歐尼桑,日文裡哥哥的意思。

 

我父親在兄弟間也居長,從城裡嫁來我們這個鄉下農家的嬸嬸,也都是這樣稱呼父親的;她叫姑媽為內桑(姐姐的日文),除了嬸嬸,我的父執輩稱呼彼此從不指名,總是沒頭沒腦的就開始說話;若要對別人說到自己兄長,老是「大仔」一種說法,連大哥都少聽見。我們是個似乎不需要稱謂的家族,我有時常想,被叫尼桑的父親,不知道是因為他多讀了一點書,還是因為嬸嬸比較「有文化」?

 

詹宏志也在書中提到,他的阿姨們也用台語改良的暱稱「阿尼阿」來指稱他父親。我母親和阿姨們,就是這樣稱呼大舅的,而且是更簡短的「尼阿」一詞。我小時一直以為那是舅舅的偏名(我有許多親戚、鄰居幾乎都叫偏名,不知道是不是小時候很難養活的關係?)後來才琢磨出來,那就是被台語簡化或模糊化了的哥哥嘛。

 

最好笑的稱呼,想想是稱呼小舅吧。已經為人阿公的小舅,名字中有個「憲」字,母親和她娘家親戚們,現在喊小舅還是說「ken將」,直把他當成還年幼的小弟,常讓我忍俊不住。

 

Ciboulette
Ciboulette

 

電燈泡

 

從小,我就被說很有遊玩命。還只足歲就被姑媽帶出門,到台南去探望當時在那裡當兵的叔叔。火車是晃悠悠的慢車,從台北到台南,得晃上多久時間?我實在很難想像姑媽為什麼要不嫌麻煩地帶一個幼兒出遠門?

 

堂姑們久久未見,但是在我這一輩的孩子裡,卻特別記得我。因為好奇問了母親,才知道關於遊玩命的事。據說堂姑和姑丈約會時,都是帶我一同去的。那些碧潭、烏來等等的地名、遊船腳踏車等「觀光」交通工具、甚至吃了什麼東西,我其實一點印象也沒有;但是長輩們見面就要重述一次,我的二手記憶就這樣被塑造出來。當時不到三歲的當事人怎麼可能記得?不過,堂姑幹嘛約會要帶我出門啊?

 

詹宏志在書中寫他四姨經人介紹,認識了一位所謂的外省先生。初看彼此大概都滿意,那位未來的準姨丈在「相看」後,約他四姨吃晚飯。孤男寡女不可單獨出門,他四姨要求一定得有人作伴,那個伴就是詹宏志。

 

我不是詹宏志這種斯文人,很久前就了解,這種年紀被挾帶出門跟本不是作伴,而是為了避嫌。帶了個這麼大個的電燈泡,明白地昭示眾人,約會的兩人不會去什麼怪怪的地方,不會發生「什麼事」。記得我還和母親說,這都是藉口啦!那麼小的小孩,要安撫還不簡單?實在很此地無銀。但是顯然的,從詹宏志四姨到我堂姑的時代,這種約會習慣仍然被保留下來。原來,在我還沒什麼意識之前,已經坐過三輪車了。

 

 

Gingko Breeze
Gingko Breeze

陽春麵

 

在物力維艱的年代裡,小孩子外食的機會不多,至少我幼時是這樣的。詹宏志寫他父親去鎮上看醫生時,會帶他出門。看完醫生後,又會帶他去麵攤吃麵。點了小菜還加滷蛋貢丸,簡直是超級享受了。回家前,他父親交待他:不要告訴家裡其他人。少年詹宏志一直覺得這是個和父親共同擁有的秘密,是個特別的經驗;在他父親過世後,他和他母親提起,才知道他當時重病的父親,把打營養針的錢拿來吃麵了。

 

我小時全家曾一起上市場,母親進市場內採買,父親帶我們買外頭街上的東西。明明號稱連薪水袋都交母親的人,偶而卻會帶我們到麵攤吃麵。蘆洲市出名的切仔麵,古樸的碗裡,倒扣一團用竹編勺子似的東西「切」出來的麵,三兩根韭菜段,少許豆芽,最重要的是薄薄的一片豬肉片。光是吃麵已經讓我們興奮不已,有時父親還會點上油豆腐之類的小菜,小孩們簡直樂到不知飽。

 

我想父親也是省下自己的零用錢吧?家中經濟僅稱小康,三代同堂加上叔叔們,也是食指浩繁;母親一直在家中做著手工貼補家用。印象中,我們家不外食,小孩在國中前沒有零用錢。倒不是餓著或冷著,書照念,補習費照繳,只是不做「非必要」的活動。一年裡頭,大概只有過年期間才會自由一點。不是過年,卻能吃上一碗麵,本身就很不尋常,就帶著歡樂,帶著與父親一起共享秘密的,無法形容的心情。

 

母親應該還是知道的,只是也沒聽她提起。這幾年老有台北牛肉麵節的種種活動,後來也聽說蘆洲辦了切仔麵的比賽。我對吃陽春麵沒什麼印象,對切仔麵倒是很有感情。全家幾乎都是,只有Alina完全不喜歡。要怎麼和一個喜歡義大利麵的孩子說,切仔麵不只是切仔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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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把碎碎念的東西撈回來......)

 

2007/10/21

 

這是一本以故事為基礎的書,說的 - 或說編的,就是故事。Page-turner一本, 使我不管一切,又在車上看起書來。佩服這樣隨手拈來,就能編出很有吸引力的故事的天賦。故事大部份發生在英國約克郡,還沒有到那種充滿雲霧,蒼涼古老的蘇格蘭高地。(會想到這個是因為,簡愛在書中一再被提起。) 然而整個氛圍是那麼冷,那麼寂寞,讓我讀到後面幾度落淚。書頁閤上後,Judy說的 in between的嗒然若失於焉更為嚴重。

 

2008/03/31

開始讀英文版。這書的中文版,說實在,細節有些模糊了。今早等車時從第一頁讀起,Margaret 收到來自Vida Winter 的信。第一人稱的敘述談到Vida 的字,談到辨識不同的手稿,尤其是過去人們的書寫筆跡,一段很美的文字,引在這裡。(也補在寫字那一篇)

When you read a manuscript that has been damaged by water, fire, light or just the passing of the years, your eye needs to study not just the shape of the letters but other marks of production. The speed of the pen. The pressure of the hand on the page. Breaks and releases in the flow. You must relax.

 

想起曾在巴黎路易斯島上的書局(其實比較像禮品店)櫥窗,看到一份號稱是李斯特手稿的信。紙已暈黃,墨色很淡,草寫的字體十分秀麗,但我辨識不出那是些什麼字。我一定是沒有relax, 雖然,以現在的後見之明,我似乎是曾感覺到那 pressure of the hand on the page.......

 

2008/04/16

 

對著迷的東西有種「OBS症候群」。繼續看youtube上的 Danny & Lindsay, 重看簡愛2006及 S&S 2008, 為自己那麼耽溺於 Romance 感到好笑。今早讀到的 The Thirteenth Tale, Margaret有這麼一段,真是說出我的心情。

I read old novels. The reason is simple: I prefer proper endings. Marriages and deaths, noble sacrifices and miraculous restorations, tragic separations and unhoped-for reunions, great falls and dreams fulfilled; there, in my view, constitute an ending worth the wait. The should come after adventures, perils, dangers and dilemmas, and wind everything up nice and neatly.

故事若是安排的迭宕起伏,當然讀起來更不忍釋手。而Margaret說的沒錯,"Ending like this are to be found more commonly in old novels than new ones."

 

2008/05/20

 

到Page One找Donna Leon的小說,之後依慣例巡視JA, 發現新版本;價格低到出乎意料,紙也不割手,最重要的是,字體夠大,讀起來應該會輕鬆多了。原先還在三心二意要不要放棄P&P, S&S和Emma (家裡夠多了)後來仍然全數掃回家。

今早讀到的 The Thirteenth Tale 來到 Margaret 到圖書室找 Jane Eyre. 書中提到 Vida Winter 蒐集了許多 Jane Eyre 版本-不管稀有或普通的,許多許多

 

I was in the library. I was looking for Jane Eyre and found almost a whole shelf of copies. It was a collection of a fanatic: There were cheap, modern copies, with secondhand values; editions that came up so rarely on the market it would be hard to put a price to them; copies that fell at every pint between these two extremes.

 

我於是想,對於喜歡或說對我們有某種意義的書本,買上許多,撫摸浮想,讀或不讀,應該已經不在考慮範圍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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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之始

 

今年誠品的2009年曆選擇,實在是種類眾多,族繁不及備載。甚至連少見的Paperblanks也設置了一個專門的櫃面。我今年用的paperblanks年曆是去冬在大阪買的,看到書店櫃上那一系列的paperblanks,古樸的封面,觸感極佳的紙頁,原想繼續沿用,但在亂逛間,看到一本五年曆,倒躊躇了。

 

我喜歡五年曆,可惜不多見。去年以為到日本玩,這個心願鐵定可以順便達成,沒想到還是失望而歸。記憶力很差,有些瑣碎心事或想法,已經利用部落格宣洩,(或說保存);與朋友家人的聚會,原本也只需一本年曆就好了。(題外話,一定得保有一份不需手機、不用上網就能查到所需聯絡資訊的東西呀!)但我常常忘了某些時日做了那些事-日期地點人物,每常混成一團。我喜歡在翻開五年曆時,同時看到原來我去年、前年等等,在這個時間點做了這些事,和誰吃了飯,與家人到何處玩,看了什麼電影;沒用Anobii時,甚至還有買了那些書。撫今懷昔,有種十分溫暖的感覺。

note pad 2009.jpg 

在一個所謂團聚、感恩、希望的日子裡,想起一些溫暖的記憶,終於讓我放棄Paperblank年曆,取而代之,改拿起五年曆。這冊子其實有點過大,不過沒關係,五年曆反正不是拿來隨身用的。但隨身沒了小冊子?不行不行,再加購一本記事簿吧!

 

我佩服不需用任何年曆、記事簿等任何冊子的人,但即使我記憶力仍然強健,大概也會是個用記事冊的人,總有需要寫寫東西的時候嘛!Anobii上有個群組有個好玩的名字:「我愛手帳,手帳愛我,對我來說,PDA算什麼?」我雖不用萬用手冊久矣,不過,還真的沒想過要用PDA. Rainer 已經買了第二台PDA了,時常鼓吹我們用,我仍然不為所動;但我也不想學Ben, 什麼事都可以記在手機裡。我不想如此,我對紙有感情。

 

前些天為朋友慶生時,Jess送了一本記事冊給Kate. Kate大搖其頭說,我有啊!我是會買記事簿的人啊!(OS:明明此二人都還用我十多年前認識她們時用的記事簿。)唉,因為一直沒有時間,或說想到就發懶,這兩個人因為抗拒著謄寫資料,竟然與舊記事簿天長地久了起來。

 

所以說,喜歡寫字也是有優點的。

 

 

*** 年之終

 

今年年中有一段時間完全沒讀書,下半年卻有點卯起補強的勁頭,結果比去年多讀了約 一千頁-當然不是我算的,是aNobii說的。

 

有些很有感覺,有些不知所云,有些似乎有點上當受騙。前八本,我要大力推薦。

 

龍紋身的女孩

Boy in the Striped Pajamas

卻西爾海灘

刺蝟的優雅

我的喬治亞

看房子

維納斯的誕生

The Thirteenth Tale

兒戲

變色龍之影

失控的邏輯課

千年繁華

Wall and Piece:塗鴉教父Banksy官方作品集

秘密晚餐

當半個神不容易: 愛特伍隨想手札(The Tent)

如果你愛上一家書店

 

 

經由Jessica介紹而讀的二月河歷史小說,簡直是無日無夜的續著讀,所以是有吸引力的。

 

康熙大帝(八冊)

雍正皇帝(六冊)

 

 

關於部落格結集書,去年只買了單向街,今年倒是買的多,十分捧場。德朵夫人山峰區的照片,讓我更加懷想英國;haru的橡皮章,每一顆我都想要啊;卡謬佬的插畫實在很犀利;米果的台灣寶貝,勾起我許多幼年的回憶;Yilin是從Nora's Reading Room連結過去的,才把書上架,就看到作者找書找到我書櫃了。

 

不列顛.旅人 by 德朵夫人

ㄎㄎㄎ.Haru的橡皮章生活 by Haru

卡謬佬的青春小鳥 - 有電勿近 by 卡謬佬

台灣寶貝: 雞蛋冰、洗髮粉、養樂多媽媽及那些閃閃發亮的往事 by 米果

嚐書 by Yi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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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讀變色龍之影

 

米涅渥特絲 (Minette Walters)的推理小說,大概是在讀卜洛克 (Lawrence Block) 的史卡德系列時開始的。等待卜洛克還在取得中文版權或中文翻譯的小說時,以及為數更少的約瑟芬鐵伊 (Josephine Tey)的新書,逡巡的結果。那時的我相信任何書腰的推介,相信所有讚譽的廣告詞;更何況,以新人之姿的三本小說,連續三年獲得推理界三年的年度大獎,這種肯定,比任何的介紹更有力。而且套句詹宏志的話,這還是在推理小說的原鄉(英國)呢,我就把米涅的第一本小說冰屋帶回家了。沒讓我失望,即使現在讀到她的第十二本小說了,冰屋仍是米涅作品裡,我最愛的一本。

 

對於一個關心的主題十分嚴肅的推理作家,說我最喜歡的是小說裡男女主角互動的部份,感覺有點大不敬。但是米涅曾經做過雜誌羅曼史專欄的助理編輯的經驗,一定對她這部份的寫作有一定的助力。即使很多人對她的書中必有的男女故事深不以為然,甚至覺得有點老套,然而我卻認為,男女羅曼史每部小說都出現,或許讓猜謎的人太有跡可尋,可是米涅的故事本身卻多樣且豐富,即使在第一章就知道誰是犯人,還是會很想讀完全書,看她如何編排整個情境。

 

小說的作者介紹裡,有這麼一段話:

 

冰屋在1992年出版後,紐約時報書評寫道:渥特絲小姐扭轉了英國傳統推理小說的既定格式、創作出更具特色、非傳統、層次感富的小說藝術。

 

英國傳統推理多偏向「福爾摩斯+華生醫生」的形態。偵探並不是職業,而比較是有閒有錢有能力人士的幫忙;案件本身就是一道謎題,全篇舖陳都為了解謎一個目的;福爾摩斯除了「a Lady」,全然不涉及偵探本身的感情,讓偵探似乎和他使用的科學工具一樣,只有理性的一顆腦。即使不是福爾摩斯,幾乎人人都是把重心放在案件,彼此止於禮。有人笑說英式推理小說有種禁欲特質,雖讓人莞爾,但這真是實情。渥特絲的不會。

 

在她的小說裡,有種讀社會版的感覺-只不過她不只告訴你標題,還告訴你事件始末。不見血光但種種光怪陸離的社會現象,不但匪夷所思,而且常常讀來讓人膽顫。我常覺得人心崩壞或失常(這兩個形容也見人見智)是件恐怖的事。但這並不單指為非作歹的人,人的固執、偏見、冷漠、排他、利己、憎惡、悔恨、歧視,甚至只是恐懼,都可以讓一個外表看來十分「正常」的人,在碰到某個觸發點後,演變出一場想像不到的事件。不需要刻意的安排,不是蓄意,不必要一定是壞心眼......在渥特絲的失常裡,可以看到社會的脫序所造成隱形壓力,會讓一個所謂正常的人也跟著脫序演出。相較之下,所謂人格扭曲的人,也許行事作為我們還好了解一點。

 

渥特絲加以著墨的社會黑暗面有種殘酷,套句小說導讀唐諾的話,真不知道她那裡找來這些事件?是她的純想像(那米涅小姐的心理....?)還是英國社會的縮影(那這個社會....?)但是就提出種種議題來討論而言,那還真的非常「有特色而非傳統」。

 

 

附註:

  • 1. 渥特絲的書有個共通的特色,就是幾乎都有以報紙報導的形式穿插在章節裡,來介紹客觀事實,好像除作者外還有第三者,而不純粹用作者的話一路說下去;也常有email 型態的文字來代替對話,這點和其他人不太一樣。
  • 2. 我可能太喜歡冰屋了,假期時在誠品曾發現一本原著,就跳著讀安(女主角)和麥羅林警探(男主角)的對話。一直覺得怎麼中文版刪掉了最後的一大截,結果回家後一對,人家那有刪?是自己太喜歡篇末對話那一段,重讀時則老是跳過故事後續說明,亂誤會一場。
  • 3. 知道BBC1997曾改編冰屋,警探是由現在的007飾演的。我雖然覺得Daniel Craig真的不像007, 但是卻覺得由他來詮釋麥羅林警探蠻貼切的,那位愛吟誦彭斯(Robert Burns, 蘇格蘭公認的國家詩人)的詩,在警察警制內與人格格不入的警探。

(可是女角就不是我心目中的Ann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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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story of Art.jpg

為什麼對歐洲中世紀史感到興趣?又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呢?真的說不上來。上週在書局歷史區,對著書架上那上下兩冊的中世紀史猶豫著時,我又問了一次自己這個問題。奇哉怪也,討厭歷史的人竟然考慮起買歷史書了。

 

我之前只希望在小說中讀到歷史-對我而言,這樣就夠了。條列事件或編年敘述很是令人生厭,讀書時為了是考試科目之一,勉為其難地生吞活剝;到了僅是興趣的閱讀時,若是還得看同樣的東西,那未免太辛苦。過去的教科書在達到「階段性任務」後,早已論斤賣人再生利用;唯二買的非教科書用途的歷史書,都是因為移情作用的浪漫心態影響,結果就是書被棄置一旁。

 

或許是因為聽了幾個月每週一次的藝術史講座,才產生這樣的渴望吧。畫家的時代、師匠技能的養成、營生與傳承......為什麼宗教作品特別多?為什麼畫的內容都得寄託神話傳說?讀戴珍珠耳環的少女時,我才驚訝的發現顏料的取得是如此昂貴不易、調製的過程如此困難複雜。在維梅爾世代之前的種種大師作品,又該是經過怎樣的顏料處理呢?身處一個輕易可以買到多色一盒的軟管顏料的現在,我是如此不識而無知啊!太把一切當成理所當然了。

 

應該就是這樣開始的吧?在一幅大師作品的背景介紹時,聽到誰誰誰提供畫家金錢與所需之物,誰誰誰訂定了主題,誰誰誰當然也有一個需要大師作品的原因。而這些原因或背影,即使前後連結起來,卻仍是零零碎碎的故事,讓人對「整個」的環境因而更感好奇,拼命想找些文字來補綴那不清不楚的斷漏處。

 

所以在有了搭著講座的藝術史書籍後,好速食而不自努力的我,突然好希望有一個Discovery的中世紀節目來為我說清楚、講明白。當然啦,走過書架旁,看到成堆艾可 (Umberto Eco)的新書醜的歷史(還有與之前美的歷史的套書)、還有剛讀過,念念不忘的維納斯的誕生,也讓填補自己腦中這一段歷史空白的想法,似乎更急切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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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in-the-striped-pyjamas-collage.jpg   

↑小說不同封面大集合。最下排右手邊為中文版,它的左邊是大陸簡體版。金石堂的獨家中文封面那一版,沒有被列在上頭-反正也沒特別好看。


 

西西的看房子一書,除了特殊建築、名人故居外,也看了許多古蹟及廢墟,還有一些在歷史上留名的屋子。(萬古流芳或遺臭萬年就再說吧!)在波蘭,除了居禮夫人故居,她去參觀了奧斯威辛小城,前納粹奧斯威茲集中營所在地。

 

至今,我不曾看過電影『辛德勒名單』;對於一些納粹暴行,我是很駝鳥心態的。去年在一個部落格發現所謂百大最佳小說首句,也興起追隨步伐瀏覽一番;但對於版主一再推薦的穿條紋衣的男孩 (The Boy in the Striped Pajamas),不知道是否因為第六感,連簡介都沒敢讀。

 

這本得了愛爾蘭書卷獎,已出版甚多版本的小說,今秋終於在台灣出版了中文版。我數度在書櫃前徘徊,躊躇再三,後來仍然下手捕了回家,買了英文版*。

 

書進行到約四分之一的地方,小男孩Bruno因為父親工作的關係,搬到一個他以為叫Out-With的地方。作者形容Bruno從新家他的臥室窗戶看出去,那一排排低矮房舍、士兵,和一些他覺得奇怪的人-只有男生。我的腦海裡浮起看房子書裡的照片,即使只剩房舍,我仍然不自禁打了個寒噤。然後Bruno看到穿條紋衣的男孩。

 

也是在西西的書我的喬治亞中,我才首度知道條紋衣的原來被賦予的外在意義:

 

十八世紀英國的囚衣,是橫間條紋。條紋,在中世紀,以至十六、十七世紀,不單不能登大雅之堂,甚至認為採用條紋布料的都是異類......囚衣也選條紋;這種視角一直延續到近代。條紋中尤以橫條子更加嚴厲,條紋又以粗細、間色分離的為最。*

 

當然現在條紋衣已沒有上述的負面形象,橫紋囚衣的出現,變成漫畫、卡通或喜劇中故意製造效果的點。這種刻板意象,原來有這麼長的歷史。

 

所以,Bruno已經到了Out-With,瞄到一眼穿條紋衣的人了。而我,未讀書前的躊躇,突然間又回來了。To read on or not, that's the question.

 

 boy-in-the-striped-pyjamas-book cover.jpg

* 上面是我買到的版本。個人覺得英文版封面比中文版好多了,更別提那個條紋及顏色。但我最恨封面有Soon to Be (或是Now is) a Major Motion Picture字樣的版本了。下手太慢,來不及了。

附註:電影選角看來不錯,我還蠻喜歡演爸爸的那位演員(哈利波特裡的路平教授)。只是,英國教授變德國納粹軍官,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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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麥克.克萊頓 (Michael Crichton)中後期的書,我幾乎都沒買也沒翻看過。到底為了什麼不看也說不上來,就是突然有種「是不是又一樣」的感覺,然後在某一天,在書局裡,對他,還有約翰.葛里遜 (John Grisham)的小說失去興趣。

 

但是讀到他因癌症過世的消息,還是不免難過。別的不說,光只侏儸紀公園一書就足以書史留名。這本書的廣為人知,同名電影當然有推波助瀾之功,但是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小說的每個章節,由小小的曲線開始,加上一小節形容混沌理論的短短文字,除了「生命會自尋出路」(Life will find its way)之外,那種受科學訓練,卻在小說裡張示「人定不見得勝天」的想法,對於科技自信淪為倨傲的批判,其實很讓人反思。只是故事安排在極戲劇化的場景裡,即便透過電影傳達的一小點想法也被特效掩過,大概作者也始料未及。

 

也因此,乘勝追擊的失落的世界(侏儸紀公園 2)讀來我就沒什麼耐心。常常,有小說批評家說,某某的某小說主題是什麼,或提出觀念、或對制度的反動,等等等的,我常看不出來;然而麥克.克萊頓在侏儸紀之前的死亡手術室旭日東昇,我倒還能在小說中看出他要講的事。雖然我很喜歡史恩康納萊這位阿伯,但總覺得電影『旭日東昇』少了點什麼。(不過這是電影改編必有的取捨,也不是單只這部片子而已。)大概是這樣,到了和辦公室有關的桃色機密出版,我卻進入不太想讀他的小說的狀態。

 

兩個月前,在書局發現重新出版的死亡手術室(克萊頓第一本小說,得到愛倫坡獎的作品)及火車大劫案,那時只覺得當初少買了火車一書,應該來補齊,也就把它帶回家了。沒想到,兩個月後,卻在書市新活動的通知郵件裡,讀到那位「有著一對迷人藍眼睛的作家,11月4日與世長辭」的話。一個多年未再接觸其作品的作家,再次得知訊息卻是他走了。我想,或許應該把『急診室的春天』(ER)影集拿出來複習一下,當成對大師的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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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很多人都把部落格當成日記,而且幾乎都與現實的生活或工作區隔,實在應該把部落格網址印在名片上的。就像過去朋友間交換電話號碼,後來交換電子郵件號碼一樣,部落格可以達到的功能真是多了。摒除把部落格當碎碎念或虛擬社交場所的不論,許多部落客的書寫,其實都內容豐富、種類繁多。最大的好處,做為一個閱讀者,可以見識到許多不同的議題與觀念、關注或討論,而且幾乎是免費的;而部落客不會囿於過去一定得投稿、演講、出書等極少的曝光機會,就得到一個抒發的園地,各取所需,樂哉。

 

要說有什麼比較不如實體出版品之處,對我而言,不能或坐或臥的讀、不能隨時隨地的讀而已。去書局可能一眼就能看到中意的排版與封面的書,然而網路上卻得一個個網址地試,耗費心神力氣大些。紙品容易看到的,也就是書局和出版社希望你看到的,挑選容易,範圍卻窄;網路上挑著看似辛苦,涵蓋面卻廣,常有意外驚喜。

 

回想首次的部落格閱讀,和開始試寫部落文章的時間接近,太概是自己「撩落去」,就容易東看西看的結果。我的初始經驗是Nora's Reading Room, 網站設計與文章內容臻美,不但讓我打破做個默默潛水客的習性留言,還把人家的文章從頭到尾讀過一遍,即使現在版主已經不再更新,時不時仍會回去重新溫習。一度很想全部印出來,深怕那天版主關版,再也沒機會讀了。

 

於是養成一個把喜歡的格子的文,從第一篇開始全讀的習慣,像個拿到作者送來初稿的編輯或排字工(現在電腦排版,當然是沒有了)讀著一本尚未寫完的書,我這邊廂讀一些,作者那邊廂繼續寫一些。不小心趕上作者進度,好吧,再找另一塊肥沃草地轉進,小繞一圈再回來。這樣的讀著,讀到有兩個部落格主出了書,還又買書,重新把在螢幕上讀過的字,在紙張上重看一次。

 

網海深廣,實在很難大海撈針地找到對味的文字。知名的部落客老貓曾有一篇文章,提到因為現在的文章載體就在螢幕上,作者和這個出版品之間,少了過去「編輯」這個媒介,舉凡校稿、編輯、美工排版、插圖等等,都是部落客一手包辦,又因為不是人人都有這種能力,所以以他之見,大部份的部落格其實並不是很有「可讀性」(容易讀或好讀,不是值不值得讀)。我因為沒有這種編校能力,逛格子時不完全是照老貓所列的條件挑選,但是眼睛很差,暗色格子一律跳過;耐心不足,版面出現太慢也會跳過;易受廣告欺瞞,格名太怪太可愛太瓊瑤式文藝太......,也是跳過。跳過太多格子了,或許已經不知幾次地和喜歡的文字擦肩而過了。惜哉。

 

即使有華文部落格大獎或類似的,具指標性的參考在,也不是格格對味的。更何況,常常有些低調的格子,其實可能很適合自己的胃口,被大網子一篩,就成遺珠,端靠運氣好,鬼差神使才能碰上。我也利用aNobii撈魚,網上書櫃要是顯示和我的書櫃相似性高,通常櫃主的部落格我也會較有興趣。可是,偶而還是會有某種空窗期出現,我的閱讀模態還在「想讀」,可是溜過的格子偏都休息中。歎!

 

有一日和朋友聊天,說起哪個部落客如何如何,或讀到哪篇文章如何如何,她偏著頭問:妳怎麼好像都在讀部落格啊?是啊!我怎麼好像都在讀部落格啊?

 

 ps. 才舖文,今天(20081026)又讀到米果這篇文章,講的再清楚不過。易讀性真的是關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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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的看房子一書,除了造訪特殊建築、名家建築,另外就是寫名人故居。去捷克布拉格訪卡夫卡故居、去波蘭華沙訪居禮夫人故居等等。名人才有故居可言吧?常人就算一生都在同一居所,或是遷徙頻仍,大概連向子孫講故事的價值都沒有。不過這裡談的是名人真正住過的地方,房子本身因歷史悠久成為古蹟的、因出名事件而為人所知的、或像中西方帝室的宮殿都不算。

 

世界四處看房子,各有不同的看法。西西是以建築為主題,名人故居算是項目之一;年初讀作家們的威尼斯,該書作者克勞士.提勒多曼 (Klaus Thiele-Dohrmann ) 卻是守定一處,寫來過的名人們在該地曾住過的地方,名人太多,所以只聚焦在作家(而且人太多,還得有所取捨呢)。威尼斯這個歷史悠久的潟湖之城,古往今來名人可多了,在他們造訪的當初,我想也和我們現在想一訪古城的心態一樣吧?古往的榮光有種難以言喻的吸引力。還有什麼城市在幾世紀間,吸引許多青史留名的人到過、住過呢?或許只有巴黎倫敦之類的城市,但覺少了一點古意。

 

我對大部份的所謂故居,其實沒什麼太大的興趣。幾年前的德國旅行雖然也去看了歌德故居,想來是因為它正在旅程上,門口照張到此一遊的照片就罷了,也沒真正進屋裡去。外頭倒是有種住宅區的簡靜,偏偏遇到一團韓國觀光團,說話又響,輪流取景,感覺上我們比較像落荒而逃。 

 

要說完全沒有想看的名人故居,倒也不是。讀作家們的威尼斯時,我是很想一探拜倫住過的屋子。拜倫在威尼斯住過不同地方, 1818 年冬,他租下了位於威尼斯里亞多橋大運河旁的莫岑尼哥宮(Palazzo Mocenigo),在這個被人稱做新宮(Palazzo Nuovo)的住所簽了三年租約。房子不是他的,也許算不得故居;但是因為住過還算長的時間,仍在歷史留名。拜倫爵士的感情生活與男女關係很「豐富」,這個原為十七世紀宮殿的居所有「高聳的拱窗和接著大客廳延伸到水面的石頭陽台」,某位他想要提分手的前女友曾在爭執後由這個陽台跳進大運河。這段公案,因為看BBC迷你影集『拜倫』裡也有帶到,讓人興趣大增!

  

最想也是最不想去看的,應該是 JA 在喬頓 (Chawton, Hampshire) 的故居吧。很想看是因為此處是她寫作大部份作品的地方,不想看是總覺得應該保持一個夢幻的距離。對於作家真實的人生,我寧可保持朦朧,可是對小說裡的世界:房子的裝潢擺設、房間的分配、作息與娛樂、庭院、社交生活、服裝飾物、交通工具、公共設施、貧貴階級、繪畫音樂刺繡、社會環境、國家大事......等等等卻又滿帶興趣。甚至覺得還該看看巴斯 (Bath),街道與公共澡堂。而這些,又顯然是作家的生活,我真是矛盾啊!

 

西西在訪居禮夫人故居的篇末有一段話很讓我感動,情節不同,但或許,我們都是用某種特別的感情,看待某些對我們而言,特別的人物。

我面前的房子二樓是居禮夫人誕生的故居。進不了館,無所謂,我只是趕來致敬罷了,為什麼呢?是她發明了鐳,而我,是接受過放射治療的癌症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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