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Miscellaneous (13)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只要是, 沒有只跳一次或少少幾次之理 (咦?)

愛死了菊水台灣系列的藍白拖啊! (也很愛那金魚, 單色款又很好用, 這次跳坑非常義無反顧)

(我好難得可以拍出這樣清楚的照片....)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只能說, 紙膠帶真是錢坑......

 

但買到這款限定版的"夏之風物詩", 開心到不行啊!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我跟著朋友可樂薯條的玩法玩了一下這個不要猶豫!成為一本書吧! 還真是有些莫名奇妙的結果耶。

 

用中文本名:

是夏目漱石所寫,塵封已久放在書架上的攝影書,據說是作者做夢夢到的內容,相當適合作為一邊看還一邊做筆記的讀物,快點拿起來閱讀吧。

 

用一般同事或家人叫的中文名:

是桐生操所寫,做了一個隱藏夾層放在書架上的間諜小說,據說是作者拖稿太嚴重編輯偷偷幫他寫完的書,相當適合作為睡前的床邊讀物,快點拿起來閱讀吧。

 

用英文全名:

是伊藤潤二所寫,從朋友家搶過來放在書架上的科幻小說,據說是看了會受詛咒還是忍不住看的書,相當適合作為關在廁所閱讀的讀物,快點拿起來閱讀吧。

 

用英文暱稱:

是芥川龍之介所寫,用別的書皮蓋上藏起來放在書架上的文學小說,據說是作者爲了稿費隨便掰卻大受好評的書,相當適合作為在捷運上人擠人還是要看的讀物,快點拿起來閱讀吧。

 

用噗浪上的帳戶名:(系統跑了好長一段時間)

是恩田陸所寫,生日時得到放在書架上的輕小說,據說是作者爲了稿費隨便掰卻大受好評的書,相當適合作為關在廁所閱讀的讀物,快點拿起來閱讀吧。

 

用部落格的帳戶名:

是帕索里尼所寫,從朋友家搶過來放在書架上的溫馨勵志小說,據說是截稿前夕作者突發推翻重寫的書,相當適合作為關在廁所閱讀的讀物,快點拿起來閱讀吧。

 

將噗浪帳戶名改成中文:

變成路易斯卡羅所寫,塵封已久放在書架上的情慾小說,據說是作者做夢夢到的內容,相當適合作為睡前的床邊讀物,快點拿起來閱讀吧。

 

用護照上的英文拚音名:

是京極夏彥所寫,從網拍上搶標得來放在書架上的輕小說,據說是被翻拍成電影但卻亂拍的書,相當適合作為與朋友一起分享的讀物,快點拿起來閱讀吧。

 

護照上的英文拚音名, 不過姓氏放在後頭:

是桐生操所寫,從書店裡偷摸回來放在書架上的日記,據說是只在同好間流傳的珍本,相當適合作為躺在星空下閱讀的讀物,快點拿起來閱讀吧。

 

用郵件帳戶名: (系統也是跑好久才有結果)

是乙一所寫,從書店裡偷摸回來放在書架上的輕小說,據說是看了會受詛咒還是忍不住看的書,相當適合作為坐在游泳圈裡漂浮在水面上看的讀物,快點拿起來閱讀吧。

 

啊!端午過後,天氣變的好熱。能夠坐在游泳圈裡漂浮在水面上讀輕小說,真是不錯ne。

 

 

後註: 乙一的維基資料(這樣的讀物,真的適合漂浮在水面上看嗎?)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大概朋友們都知道了,我是隻不折不扣的模仿貓(copycat, 本來要寫模仿犯的,但是書還沒讀完,還是不要隨便對號入座的好)。最近晃格,看到有部落客玩「給獎」遊戲,深覺有趣,不免又興起效顰之思。但到底要弄個什麼樣子的標章(badge, 我還真不知道中文怎麼說才能清楚明白),還真是頗費躊躇。

 

依我的想法,最好有趣甚至古靈精怪一點;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想讓自己多點 Regency 時代的氣息。試過自己畫個簡單小圖,結果發現慘不忍睹;很想請會畫畫的格友幫忙畫張巴掌畫,可是這不但打擾朋友,對方也是被送badge的對象,不免奇怪。所以只好又回到最初很偷懶的作法:找張喜歡的圖片,自己加點工吧。

 

我希望把這個badge送給曾留言來往的格友,如果你們願意把它放在你的部落格側欄一兩天,我會深感榮幸;但我了解有些平台不支援自設側欄欄位,所以請留個言讓我知道你有看到這篇文就好。

 

對於我竟然也玩起這種「類點名」遊戲,請原諒我原則不守,想法反覆,所以我就不一一到各位版上點名,只把贈予標章的對象列在這裡。一人而有許多「家」的朋友,我日巡夜巡幽巡時,除了各位的常駐地,也會照看各位別墅的火燭門戶,所以在此雖然只列各位大名,實則包含各位所有的家。

 

據了解,給予標章還需說明理由。但我覺得理由其實已在標章上。各位是我虛擬世界的朋友,而我喜歡各位的部落格。

 

 Iloveyourblog.jpg

 

這個標章贈予:

Alina (內舉不避親嘛!)

Emma 

Audrey

Sarah

Jessica

陽光貓咪

Judy

Zoso

Minami

Mandy

Miyako

秋謙

散步小人

雪天

楊風

 

Ps. 我選這位仁兄的部落格當參考,是因為他收到許多獎,(各位就知道我的badge實在做的很糟)。我是很想要弄一個類似「Lemonade Stand」的badge啦,夏天快到了。

 

  

 

想貼標章的朋友,內碼在這裡:

 <a href="http://voyagefeb.pixnet.net/blog/post/23804267"><img title="Iloveyourblog.jpg" src="http://p6.p.pixnet.net/albums/userpics/6/7/239567/49f8ffb427220.jpg" border="0" alt="Iloveyourblog.jpg" /></a>

 

原圖在這裡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1) 人氣()

  

某些方面,我實在不是個即知即行的人。就以環保而言,常常忘了自備塑膠袋就出門買午餐;到了小吃店,也沒辦法像其他顧客一樣,手裡拿著飯盒就走,尤其有時候湯湯水水的,最後總是花錢買袋子。和好友約了吃小吃,明明抽屜裡放著兩套朋友送的免洗餐具,仍是忘了帶而匆匆出門赴約,每次都使用細心的好友準備的筷子。更別提以往時常隨身的購物袋,已經多時未帶了。

 

有個書袋是一日在書店買書太多,直接買了的布袋子。底寬肩袋也寬,書可以放上很多本,揹起來又不吃力,肩頭也沒有被勒的緊緊的感覺,是買書的好伴侶。沒有揹書時,買些個小東西可以隨便丟進去,寬綽又方便。突然發現,我現在的購物袋個個不同,想到它們的來源,和翻看明信片一樣,好似又回味了一些過去的日子。

the 13th tale and shoes.jpg  

 

剛剛要拿來裝一些借給同事的書的袋子,是個真正的書袋,原是買小說第十三個故事送的。這個書袋其實稍嫌淺窄,實在放不了什麼東西,但揹起它會讓我覺得自己是將為人寫自傳的Margaret,一刀稿紙、一本字典、一打鉛筆及一個削鉛筆機就在裡頭。故事雖然應該在筆下展開,我卻有從袋中就可以拿出來的錯覺。

kadewe.jpg  

黑底有藍格子的購物袋,是柏林最大百貨公司KaDeWe的袋子。還沒有歐元的時代買的,一個三馬克。是的,百貨公司沒有shopping bag,德國人即使西裝畢挺,也常會看到肩上揹著布袋子。這個購物袋有些人或許覺得不起眼,我和April倒是很喜歡。扁型的袋身,肩帶看起來又細,但是非常能負重。April拿它揹在市場買的水果,我曾拿它裝和公司同仁旅遊時的礦泉水。水果至少可以裝給八人吃份量的三種,兩升裝的瓶裝礦泉水也是至少可以放三瓶。袋子用料看起來很薄,捲起來小小的一點都不佔空間。就是因為單薄不起眼,記得同事幫我提放水的袋子時,還深怕把肩帶弄斷。(真是過慮了。)

 

雖然它耐用,但是抵擋不住April這個布料穿透者的摧殘;再加上因為常用又常洗,袋身或許只是褪色,肩帶卻裂了。我們可不想掉一地的番石榴或蓮霧梨子什麼的,再次去柏林探Rainer一家時,就又買上幾個。在百貨公司各櫃位之間,每隔一段距離,就會看到吊了販售購物袋的柱子。有一次是因為要幫做月子的弟妹扛食材而去的,整段在柏林期間,出門都有一件hand-carry。(就是剛當上姐姐的Alina。)我和April推著坐在嬰兒車裡的Alina四處逛,揹著裝有她的水瓶和小點心的袋子,再去買上幾個購物袋。

 Heldelberg.jpg

有著海德堡古堡及市區景致的購物袋,是在海德堡買的。肩帶稍長,其實不太適合我們這些哈比人。每當看到袋上風景,彷彿自己又站在古堡上俯瞰,紅瓦屋頂的市區歷歷在目,跨著河岸,著名的阿爾特橋(Alte Bridge)在前景劃過。也彷彿走在舊城裡的石板路上,在昏黃的夕照裡,走進一家裝潢別有韻味的麥當勞。阿爾特橋的一邊有隻鐵鑄猴子雕塑,遊人們常需排隊才能取景。不知為何我們到時竟無一人,Rainer趕緊抓住機會留下在此一遊的相片。同時留下的,還有樹影下,兩個小朋友酣睡的模樣。

 

有個螢光綠的塑膠購物袋,是朋友大膽送的。捲起來小小一個,可以當成提包吊飾,要用時隨時展開,可以說十分方便。然而我實在不愛叮叮咚咚的在提包上掛東西,所以又惡習不除地空手出門,回到買塑膠袋的循環。想想好笑,這些購物袋近期最大的被利用,竟然是拍照寫文,可歎。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my postcrossing map.jpg

旅行時我會買明信片。通常寄給朋友,但也曾寄給自己;有些寄給家人,但後來也都收歸己有。大部份則是當成旅行的紀念物,尤其那些成冊販賣的一類。閒時拿起來摸摸弄弄,回憶購買時的時空,和翻相片懷想差不多。也曾要求朋友在異地時寄給自己,實體的厚紙卡,承載簡短且簡潔的文字,是朋友們在寄送當下的感知,現在看起來,重量何止小小一張卡片?

 

雖然近年來少買明信片,收寄則完全停止了;不過,那種喜好或許還在心裡沒有完全褪去。一日由格友的連結裡點出去,剛好是一位postcrossing網站的會員部落格,一時心裡的喜好被喚起,也跟著去註冊會員,和天涯海角的人交換起明信片來。

 

 page_pc.jpg

 

手邊的明信片幾乎都是旅行的紀念品,大部份實在捨不得寄出去;更何況,寄張在德國買的明信片給在德國的朋友,怎麼想都有些不對勁。才發現我少有台灣的明信片,也沒買過-要和人家交換,總是拿自己本地的「土產」才有意思不是嗎?一來很少去什麼觀光地點,二來特特地去找明信片好像有點本末倒置,想來想去,還是去有如自家門戶的書店找一下吧。剛好架上有一系列單車遊台灣的明信片,畫面很有故事性,也可以藉對圖片的說明,短短地寫幾句話給未曾謀面的「明信片友」。於是選了幾張回家,申請了5個地址,寄了明信片出去。

 

陸續地收到回信後,正值年底工作忙的時候,開始覺得有些力不從心。前些天把自己的帳戶設為inactive後,收到一張9歲小朋友由美國北卡寄來的卡片(收件人地址很顯然另有槍手代勞),又心動了起來。特別是收到的明信片比寄出的多,總覺得造成某種不平衡-會不會有些人因此得等更久啊?

 

又到一個休息日了,或許,再去申請幾個地址,寄上它五張吧?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依據公司的服裝規定,在週間,男同事得著襯衫打領帶。我多數的男同事雖照規定,但他們的襯衫卻僅是平整但不挺;領帶不但不換,還甚至不解開隔日重打,常常往脖子一套了事;只有大老闆比較注重一些,大概和他多年來都在外商公司服務有關。也只有大老闆用過袖扣,其他我見過用袖扣的人,幾乎都在以前服務的公司裡,那些到台灣出差的老外長官們。一次陪朋友逛街,在Tiffany看到男用袖扣,心中直納悶:這可是要等誰來買啊?

 

我是個喜歡襯衫的人,尤其是袖口倒摺,需要用袖扣的襯衫。偏偏人矮手短,一般的長袖襯衫我都需要反摺了,袖口倒摺的襯衫若還反摺,怎能顯露它的特色?若是不反摺,衣料垂墜在手腕邊,一點俐落的感覺都沒有。然而我不管,我喜歡的是袖扣啊!

button 3.jpg  

五六年級的「同學們」,或許還有過去看卡通「小英的故事」的印象。小英跋山涉水,歷經千辛萬苦,終於來到她爺爺工廠所在的小鎮。工廠裡有一位蔡先生,恆常是一件淺藍襯衫在身,領口袖口是白色的,十分英式士紳風範。我有類似的襯衫多件,和我妹都用「蔡先生」來形容這類襯衫,尤其喜愛那件要用袖扣的。

 

襯衫是多年前好友從旅行中幫忙帶的,她自己也有一件,袖扣用的是白色纏絲結,有如中式盤扣。這件襯衫成為我簡報或正式會議的「戰袍」。某次買新襯衫時發現該店另賣有袖扣,全部是盤扣式樣的纏絲結,有著繽紛的顏色。盤扣因為較秀氣,本就是給女裝換搭的。女生的袖扣很難找,我趕緊買下幾對,一些送朋友當成生日禮,一些留下自用。

 

現在的上班服裝趨勢偏向smart casual, 袖扣襯衫無用武之地,拍張照片過過癮,順便留個記錄。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1000 pieces_a lady.jpg

很多年前,嬸嬸送了我一幅拼圖。嬸嬸不知道是誰送她的,也完全不知道紙筒裡那些紙片是做什麼的,於是拿來轉送給我。那是我的第一幅拼圖,而對拼圖的興趣也因而被挑了起來。記得是當時流行的黑白照片,沙灘上野餐的情侶、格子野餐毯、籐製野餐籃,還有裡頭外頭刀叉等餐具,非常有氣氛。加上黑白照片有種復古有品的氛圍,我馬上倒在書桌上開始拼了起來。

 

因為平日工作較忙,拼圖拼的有一搭沒一搭的。有時忘了自己拼到那兒,有時發現有幾片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後來才發現是母親拼的。母親那一代婦女家事操勞,是沒有嗜好興趣可言的,從而若是做一件只有興趣,而沒有建設性或貢獻度的事,就多少帶著莫須有的罪惡感。我想像她早上打掃屋子,把掃帚放在一旁,饒有興味地拈起一片拼圖,把它放在顏色相近的地方。傳統式拼圖切片都是規則的,母親一定不會認為放不進去的拼圖片是錯放的,反而以為自己方式不對吧?那些拼圖片幾乎都有她奮力要把圖片嵌入洞洞的指甲印痕,而我不想打斷她的小小樂趣,一直裝作不知道這件事。後來有許多500片、卡通圖案的拼圖,其實都是為了她而買的。

 Model T.jpg

說到圖樣,圖面單色面積過大的,通常我不太考慮;不過April對此類卻超級有耐心,所以常常是我拼花樣部份,她拼單色部份。現在我們起居的房間牆上掛著一幅超過十年的黑白拼圖,白色的部份全都是April完成的。

 

有一年,屈臣氏怪異地販賣兩盒成套,各1000片的拼圖。單價頗低,不過想也知道,成套賣的東西,其中總是會有一件是你不想要的。我仔細地把人家店內的拼圖翻找了一遍,帶了四盒回家。舊曆年假期裡,當真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六天裡把四幅千片拼圖都拼完了。意猶未盡,假期結束後又到店裡再買上二幅,也是在元宵前拼完。

 1000 pieces 1.jpg

這大概是我最拼命的時候,但等到我看到電影【大亨也瘋狂】(The Associate)片末,琥碧戈柏(Whoopi Goldberg)散滿家中四處的拼圖時,well, 我還不算拼命嘛。不過那畢竟是電影中的片斷,現實社會裡,一個同事的女友有一日來公司,左手上纏著繃帶,說是肌腱炎。那時可不像現在,一堆人老鼠握太久,腕隧道症時有所聞,莫不是運動受了傷?一問之下,拼圖拼出來的。租屋在外,房間很小;拼圖放在地下,左手腕長時間撐地,撐出毛病來。

combined 4.jpg 

屈臣氏的拼圖,紙片很薄,上漿都還不一定能裝裱,於是開始尋找質感較好的拼圖片。去柏林訪Rainer時帶回的拼圖就很令人激賞,切割乾脆、厚薄適中;日本的也不錯,而且從來沒有缺漏片。我開始想在旅行時帶回不同國家的拼圖。當時還未去紐西蘭,甚至厚顏要求Sarah幫忙買了一幅,託她家老爺帶回台灣。自己真的到紐西蘭玩時,卻因為跟團,都沒能進書店文具店瞧瞧,一憾。

 

我最大的興趣在拼,不在裝框後欣賞-反正裱褙麻煩,牆面也不夠我放。期間雖有丟棄的拼圖,至今櫃子裡仍有一些拼完拆掉後留著的,連那些拼之前拿來放拼圖片分色的盒子(用的是盒裝冰淇淋的盒子),都捨不得丟。拼圖不是一時可以完成的活動,而且也需要空間。現在有兩個小朋友在家裡跑來跑去,更是不可能攤開來玩。尤有甚者,還得讓她們炫耀自己拼完的九片拼圖,唉。

 boxes.jpg

前年格友齊柏林介紹一個網路拼圖的站,可以把自己想要做成拼圖的照片上傳,電腦會自動切割想要的片數,就可以拼自己喜歡的圖案了。我後來雖沒嘗試,不過卻順勢連結到一個知名拼圖公司的網站,當天若是有喜歡的圖案,就拼上一幅解解癮。然而還是紙片有趣,可以的話,我是很想把「庫存」重新拼一遍的。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

     

 

我喜歡鉛筆,自從小時看過國外電影或電視劇中,發現人家辦公桌上的筆筒裡,插著一大把黃色鉛筆後,豔羨的不得了。總有至少兩打已經削尖的鉛筆,像插瓶海芋般地在筆筒中開放,露出的木頭與鉛筆心比例優美,六角柱體的鉛筆在靠近握筆處,旋出美麗的弧線。

 

有一段時間,我懷疑自己愛的或許是那個初見的影像,而不是鉛筆本身。畢竟小時候連做功課的書桌都沒有,那裡能有一大把鉛筆呢?父親買回來的手搖削鉛筆機一度讓人很興奮,不過,即沒有筆筒,鉛筆也不多,參差的花色,仍然不敵後來多樣的自動鉛筆,曾經,我移情別戀。

 

初入社會時,常常需要去上一些外授課程。那個年代剛開流行管理課程,內容或運作方式都由國外原班不動搬進國內,上課報到時,除了講義,還會領到幾張筆記紙和一枝黃色鉛筆。插電的自動削鉛筆在課室外-原來就是它,讓鉛筆可以不費力地被削的那麼美麗,終於恍然大悟。

 

我喜歡鉛筆,其實是因為書寫。並不是鉛筆藝術讓人著迷;也不是想學習X-File裡的穆德探員,拿來 射天花板;我喜歡寫字-雖然現在已經沒什麼機會了。

 

由於握筆寫字都輕力,我需要硬一點的筆芯;太黑的筆心,只要紙頁稍稍摩擦,就會讓字跡模糊,所以也不在考慮之列;基於使用經驗,F或HB最佳。

 

上個月朋友餐聚,Jess與我先碰面。她提到要買一個手搖削鉛筆機,不很急,但經過文具店的話要進去看看。對愛買文具的人而言,這不啻是個引誘。在漫步櫃間時,我一面亂看一面說,「要特別找夾筆處沒有齒的嗎?我是只用沒有齒的。」她丟來一個不解的眼神,我解釋說,我無法忍受削好的鉛筆有齒痕,特別是還會一路佈滿整枝鉛筆。結果我被罵了,因為原本沒注意到的東西被我描繪出來,Jess說光想那畫面就恐怖,都怪我,這會子她再也不能隨便買個削鉛筆機了。

 

 

色鉛筆則是推而廣之的結果。我有種把事情想完就覺得事情做完的惡習(為什麼我是個麻瓜呀?)看到色鉛筆畫冊,巴蛇吞象地以為自己可以依樣畫葫蘆,事實是工具淪為侄女們的玩具。然而,「Jo」也不改其樂,莫名其妙地又連水性色鉛筆也準備了。或許年老時,看到這些筆,我會想起自己小小的心願來。

 

所以,如果是我碰上Joe Fox(另一個Fox, 真巧),那也會是沒有抵抗力的-誰能在秋天抗拒一把削好的鉛筆呢?

 

 

附註:pencil talk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

  


少即是多。


其實,我是很想遵循這個守則的。只是......


是那種光看IKEA, HOLA, 北歐櫥窗型錄都津津有味的人。一旦到了賣場,流連忘返、沉吟陶醉,常常一付連靈魂都要賣了的痴迷相;明明蝸居在超過30年的舊屋裡,還是會在書店的建築和室內設計區,為要挑極簡的都市風格佈置、還是南法的溫暖色澤家居而兩難,更別提最愛的地中海式清朗藍白了。事實上,我和April還共用著臥室,兩人都沒有私人空間呢!


紅樓夢
裡藉劉姥姥逛大觀園,寫探春的房間:


探春素喜闊朗。這三間屋子並不曾隔斷;當地放著一張花朵大理石大案,案上堆著各種名人法帖並數十方寶硯;各色筆筒,筆海內插的筆,如樹林一般;那一邊設著斗大的一個汝窯花囊,插著滿滿的一囊水晶毬的白菊;西牆上當中掛著一大帳米襄陽「煙雨圖」;左右掛著一幅對聯,乃是顏魯公墨跡......



我素來不喜歡中式亭閣,但對這種闊朗的室內設計、中性偏寒的擺設很感興趣-特別在大戶人家的小姐屋裡,比西式巴洛克的繁複要吸引人多了。有點像看Armani Casa的展示照片,清爽大氣,真是太適合有時心口被工作鬱積的上班族了。


家裡既然一時不得改變,於是就很想買些單色的小東西來調劑一下。大件物品過不了母親那一關,雖然她也留著許多「未來」可能會用到的東西,鄉里怪怪的贈品也捨不得丟;但若是買進來的,就是讓家裡顯的堆垛的元凶,我還真冤枉啊!





其實,我只要日本人所謂的雜貨小物而已。比如,單色馬克杯, 可是家中除了舊時買的,杯架上、櫥櫃裡還有一些公司或銀行的活動贈品,花色雜遝,大小不一;我喜歡的日式小皿,老媽說要那麼多幹什麼,何況碗櫥根本放不下;刀具呢,不如她在金門買的菜刀好用;砧板呢,家裡節慶可是要準備三牲的,沒有那種圓大厚木砧板,怎麼剁肉啊?來個冷泡茶的茶壺吧,推說瓶瓶罐罐已太多,而且,「妳會喝幾次?」(我承認這一點完全打在敝人七寸上);那買幾條毛巾可以吧?也是不行,家中多的是一條至少一千五以上的毛巾,怎麼可以浪費再買新的?


連用來假裝的小東西都很難換,我只能看著裝潢書裡的格局懷想了。少即是多,加減安慰自己一下。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一週內,在不同的時間,不同路線的公車上、不同的書店裡,聽到相同的手機鈴聲響起。詼諧曲,應該讓人莞爾的樂曲名稱,卻讓我心頭突地一跳。靜心了幾秒,不覺失笑,自從換手機後,我已經不用這個鈴聲許久了,但是被制約的反應還是停留在腦中,在過去。


自從工作型態改變,需要讓人隨時找得到以便處理突發性問題,就被要求手機24小時開機。午夜時分鈴聲若響起,通常就代表有麻煩了。萬一電話中無法解決問題,還得出門至公司一趟;由於碰過一時三刻處理不了的「大洞」,眼見時間分秒過去,天色漸白,幾幾乎就要開天窗了,那種壓力讓人只要聽到手機來電就心驚。夏日裡還好,子夜驅車往市區,有時仍有些涼風吹來,伴著星光月色,可以稍微享受白日裡沒有的情趣;冬日裡縮在被窩中,正待好眠時卻被叫出門,真是煎熬加上百般不願意。「鑼(鈴)聲若響,鑼(鈴)聲若響叨位離開君(溫暖的被窩)」,最是心情寫照。


過去其實是個極不喜歡電話的人,不管是接到電話或是得致電他人。特別是在想要靜處的時候,覺得話筒還未拿起世界就自己連了進來,破壞了那個完整的、獨自的空間。在還沒有手機的時代裡,聽到是找我的電話,對方大概都能感受到我那不耐煩的應對語氣;需要手機隨身時,剛開始真是苦不堪言。近年來大致已從善如流,但仍難想像不是業務單位的年輕同事,每月動輒數千的電話費(都拿來講些什麼呢?真是好奇。);而好友那需要手機不離身的工作,對我而言可謂夢魘。若是要像Anne Hathaway在『穿著Prada的惡魔』中那樣黑莓機不離手,顯然層次已經超越惡夢,向著煉獄逼近了。


雖是得隨時on call, 卻總是忘了手機得充電;要不便是離身很遠,沒聽到鈴聲。不是什麼性命攸關的時候,或甚至人都不在本島上了,倒是常接到公司來電;人在家中坐,反而有許多次沒接到朋友聯絡甚至「求救」的召喚,除了深覺抱歉,也有一種很莫非、很匪夷所思的感覺。「手機」二字,對我真是反諷!


經過多次與女友們相約見面吃飯,卻老是得苦苦等待後,總是和我一樣準時到的J發表了她的觀察與結論:首先,手機是破壞大家準時的元凶,因為彼此太容易聯絡了,大家不像以前那樣記掛在場等待的人,反而是打通電話說聲會晚點到就算了;其次,很多不用記在腦子裡的東西,一股腦兒都被放在手機裡。一旦沒電或像我這樣換不同廠牌手機時,不小心把sim卡上的聯絡號碼全部刪除,常有憾事發生。


另一個朋友的觀察也很有趣。她說,辦公室裡,如果手機與座機同時響起,人們通常會先接起手機、放棄座機;如果正在座機談話中手機響起,許多人會暫停正在進行的對話,轉而接起手機,而通常的情形是,手機上有個不知從何處買到你的手機電話資料,要推銷產品的人。事實上,正是人們擔心漏掉某些訊息的潛意識,讓電話行銷中心總以手機號碼做為優先打電話的原因。


在看到公司年輕同事對手機各項功能的嫻熟運用後,我想,我是學不了這些新把戲了。能接能打電話才是手機的目的不是嗎?


忽然聽到一個細微的聲音陰惻惻地說:能接能打是目的沒錯,可是妳得接電話呀!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細版皮帶橫過腳背又有絆扣的鞋,除了非常年幼時,好像只在娃娃看天下的瑪法達和蘇珊娜腳上看過。跳過一段青春歲月後,突然地又回到腳上。目前服役中有三雙這樣子的鞋,只是絆扣換成魔鬼沾了。說來慚愧,一直到前些年上亞馬遜買碟後,拜東看西逛的好奇習性之賜,我才知道這叫瑪莉珍 Mary Jane。這下可好,因為腳上穿的是瑪莉珍,而不是「娃娃」鞋,所以雖然年紀已長,倒比穿娃娃鞋時還理直氣壯。



maryjane.jpeg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在沒有寫網誌前,明信片對我,僅僅是一張明信片。可能是風景讓人迷醉嚮往,可能是構圖精巧有趣,可以是買不起的畫作袖珍版本,也或許單純就是一張可以書寫旅情的短短書箋。曾幾何時有一天,居然會對自己說,這張明信片很適合做banner。


旅遊時,一直都有購買當地明信片的習慣。通常會寄給家人朋友(甚至給自己),有時則單只為了收藏。觀光地的風景明信片常有遊客自己不可能取得的鏡頭,缺點就是有些「不真」,比不上自己飽含感情的選擇角度、和即將成為回憶的那一瞬間;我尤其偏愛畫家筆下,城市多年之前的面貌那類卡片:素描或淡水彩,有種古老的氣氛在裡面。


風景地販售明信片的內容其實蠻多花樣的,大概是為了應付不同的遊客喜好吧?不解的是,有些風景地還賣些非風景或當地風俗的明信片,讓人站在旋轉架前,不知該做何聯想。比如在紐西蘭南島的旅行中,休息地明信片最大宗的,竟是英國威廉王子的照片。(或許,這就是當地特色吧!)


常請朋友到外地時,方便的話捎張明信片給我。看每個人的選擇是一件很有趣的事,除此外,可以收到帳單、宣傳單以外的郵件更是令人興奮。背面寫的通常是對方當下最有感覺的事物,前後翻看圖片及文字,遙想朋友們旅遊中的心情,自己也在心中描摩想像一番。圓了夢了吧?我的朋友。小小卡片載負著小小夢想的實現。


實在擔心網路若是如此發展下去,連這一點小小樂趣也會跟著消失。


用一個放6×8相片的相片本收著不論是自己蒐集或收到的明信片。為了方便收藏起見,一般而言,我極少買些形狀特殊的明信片。2006年末,正當書店大肆清倉,一些少見的明信片也擠身在年節卡片區裡一起促銷,無意間看到了一些十分喜歡的。窄長的卡片屬於不容易整理一類,一向不為我所好,心中惡的一方卻在掙扎時向我催眠:這些卡片做banner剛剛好,如此一來,就可以隨著季節心情變換部落格橫幅了。


明明書寫的內容才是重要的,卻總是「不務正業」地注意些芝麻小事;明明還不會換橫幅,看著排在書桌上的卡片,卻像大功已經告成般高興。


如果這樣小小一張畫卡相片,可以帶來無需訴諸文字語言的訊息傳遞,可以拐彎抹角地暗示喜好,可以賞心悅目又展現部落風情,當然就值得為它寫上幾段文字,好好為自己的不重內在辯駁一番。


ps. 其實是因為它們之一有我逡巡那文的照片, 才讓我停下腳步的.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