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Derbyshire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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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三個音節發音的英文名字,同事從知道起就嫌棄,埋怨不好發音。說來奇怪,相同的音節及字母數,他們對Katherine倒都不覺得如何,偏偏對我的名字意見特多。過去公司裡還有人用英文名字稱呼我;現在則幾乎全部同事都直接用我的本名叫我了。他們一直說,妳幹嘛取個這麼難唸的名字?

其實我在國中時就替自己挑了這個名字,一直延用至今。

已經忘了當時做了什麼事了,(五項競賽之類的吧?)總之當時的導師送了我一本英漢對照、經過改寫的簡單版『小婦人』。當時自許為文藝少女,我決定向心中的偶像Jo March看齊。從當時起,Josephine這個名字就一直和父親給我的名字一樣,跟在身旁沒換過。

大一的英文老師是位語調溫柔、剛從德州唸完碩士回國的漂亮小姐。第一堂點名就問每個人有沒有英文名字?如果有又是什麼?輪到我回答後,她接口就說:「Ah, Napoleon’s Wife.」其實不只全班同學瞠目以對、不知所以;連我這被問的人都還是首次聽說。歷史課本裡從沒提到拿破崙的太太叫什麼名字啊!課外讀物也沒特別讀到他。(不過在這多年後到楓丹白露,卻變成一種旅行時的趣味。)

畢業後,第一份工作的公司員工很多,福利不錯,其中還包括了請外籍老師來公司上英文課。由於必須和老師互動的關係,大部份的同事都為自己取了英文名字,工作時也會直接拿來互相稱呼。我的名字在當時比較少人用,同事在過了覺得它很難發音的階段後,竟然有許多人以為我是以自己的中文名字取的-是有一點諧音,事後才發現的巧合。

後來,在轉職後的公司裡,碰到一個從英國來做技術支援的年輕小伙子。才第一次和大家吃飯就問我為何有一個這麼『老氣』的名字?據他的說法,這個名字古老而有貴族氣,一般人是不會這樣直接拿來稱呼的。好吧,就算是吧。我從來只覺得這是Joseph的陰性名稱,就像Victoria之於Victor, Patricia之於Patrick之類,曾幾何時變得古老啦?不過話講回來,約瑟(或約瑟夫)首見文獻是這麼久遠以前,這個名字或許也是吧?老氣至少不會比名字的字源(多產的)來的差。

幾年前,王文華的『蛋白質女孩』大大的暢銷後,這個名字又被另眼相待了。據他的說法,這是都會女子「冰箱」類族群的名字:

「她們聽歌劇、看達利、吃yugurt、講話時習慣把聲音放低。在滿街檳榔的台灣,她們用具有法文風味的名字,Yvonne、Josephine,每個名字聽起來都像一種化妝品。」

哀哉,微溫的古老名字一下字降到冰點;而且似乎成了一種階級。

很有趣的是,本國的朋友只有非常熟的人才用簡稱叫我,可是外國朋友幾乎一經介紹過後,不管當面或郵件就會直接用簡稱稱呼我。總是會想到希區考克『摛兇記』裡的,飾演的角色名叫Jo McKenna (Jo Conway)的Doris Day。不過我想,記得電影主題曲的人應該比較多吧!總之, Que Sera, Sera,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這是我的部落, 我是Jo.


後記:問了Jessica一堆名字的起源,也來寫寫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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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來的歲末,敦南誠品耶卡年曆展的開始日期,就像節日將臨的序曲;而總也像對待一個special event一樣的看待它。這兩三年來,寄實體卡片的人少了,耶卡展少有人氣、生意顯得清淡;雖然年曆仍有多樣,卻少了些以前讓人眼睛為之一亮的創新設計──幸好水準還未降得太多。

在年假中,遇到同樣趕赴「廟會」的同事。她在案頭放著一日一頁小日曆已經多年了,而我自己則想找本一日一頁的筆記型年曆──聒噪好讀寫的症頭也表現在填寫待辦事項的清單上。

JA熱潮今年似乎還在繼續著,在遊逛時,發現這本JASNA出的週曆。實在太典雅細緻了,也不是很實用,但因為JA的緣故,就不管它是年曆展的最後一本、封面的頁角有點毛邊,就衝動買下了。好吧,新年新希望,或許,我的沾水筆終於可以派上用場,來寫些購書記錄吧!

附記:原該拿來記些讀的書的,但要在週曆的每一格都寫上些讀頭沒讀尾的書名嗎?還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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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多.柯里昂離開他的公寓,沿樓梯跑上屋頂。他越過一長條屋頂,沿一棟空蕩蕩的高樓的太平梯走下,來到了後院...

他穿過街道來到高樓,經過高樓來到院子,再由太平梯登上屋頂...

他再度登上屋頂,越過屋頂上幾道突出的部份。他把皮夾扔進一個通風口,然後把槍裡的子彈取出,用槍管猛擊屋頂的突出部份。槍管沒有斷裂...他再用力重擊,這把槍分成槍管和槍柄兩個獨立的部份。他把這兩部份扔到不同的通風口內。


引自Mario Puzo 『教父』





這是維多柯里昂成為「令人尊敬的人」前,一些在「處理事件」前後、在屋頂間來去的描繪。電影裡紐約「新」移民的舊住宅,充斥著這類的房子:太平梯之字形地嵌在屋外,屋頂相連,有些水泥突起;煙囪和通風口;還有些類似溫室屋頂的採光窗。樓面和屋頂的紅磚褪了色,想起來的畫面只賸一層鐵鏽。


印象中,似乎不曾在台灣(至少台北)的屋子外見過戶外安全梯,頂樓也許連成一片,但每戶人家間各有一道矮矮的水泥牆分開來,井水河水互不相犯。就不算或許有人想在頂樓上做個空中花園或菜園,我們偏好在屋頂加蓋違章建築、鐵皮屋:近學校的也許租給學生,自用的至少可以拿來晾衣服、曬蘿蔔乾。小時候包含我家在內的鄰近人家都在頂樓蓋鴿舍,賽鴿期間樓梯淨空,小孩被趕到一邊去,平日伺候鴿子大爺們無微不至。我實在魯鈍,還以為那是種休暇的興趣,後來才知道那全是『賭興』作怪。傍晚時分眾多人站在各自頂樓揮舞紅旗,讓鴿子們「放風」,偶而利用運鴿卡車載到南部,讓鴿子們練習回家。那是當時黃昏常見的景象,不過也是很久以前了。

在還沒有下雪的日子裡,雙親的日本旅遊卻安排了合掌村的參觀。我以為雪下的深後,那類似合字頭的黑亮屋脊才會明顯,才有「合掌」的趣味。不過後來想想,小小聚落裡的一間間人字屋宇,加上久遠的年代,有機會還是值得去的。那種山間村落似乎適合尖頂-不論是不是為了積雪容易掉落。童話式地立在眾樹圍起的空地、或像瑞士山區那樣的錯落在山坡上。深山裡的生活毋寧是不容易的,卻被卡通及過度的旅遊報導弄得像仙境一般,想來有某種那裡栒頭接不上的詭異。我想起宏碁以前一個到山裡村落拍lap-top的廣告,一片片扁平的頁岩搭成的屋頂滴著雨,指路的少女要出嫁了;跑過那一戶戶平頂屋宇間的小弄,廣告男主角的身高使那屋頂顯得更是低矮。我腦中的山中小屋圖庫裡,於是也有平頂的、不是木頭瓦片做屋頂的房子,卻總是黝黑陰暗,滴著雨。


對傳統的飛簷雕樑不是全無興趣,但是看久了總有種饜足的感覺。所謂的琉璃瓦美麗的顏色,映著天光閃閃發亮,如此的富麗堂皇讓人看著眼睛都疼了。平常瓦片卻還好,有種樸實的美。晴空下望安那種屋頂線條,橘牆藍天,是另一種豔麗的南國景象。中式古建築屋頂上有各式各樣的木石雕塑,宗教和迷信的因素都有,很可惜以前沒機會跟著林衡道先生去逛「大稻埕」。家後方的鄰居,在清代原是為官人家。飛簷為頂的屋子四列圍成口型,原本應是黃色的屋瓦已經破敗殆盡。去年看到屋頂蓋了大片的藍白相間塑膠布,母親說因為屋內漏水了。維持那樣的屋頂需要錢,錢在上上一代抽鴉片抽光了,留下的少許也被無所事事的上一代耗盡,這一代人於是給古拙的屋頂穿起現代的雨衣。颱風天塑膠布鬣鬣的響著,伴著鄰居高聲呼喊:再拿些磚頭來!


中式的屋頂也不做興蓋得高-除非相對的廳堂也寬闊。君子大器,那是屋宇的胸襟。但房子若窄,不會特地為採光或其他因素只把某部份屋頂建高。母親說:「光廳暗房」,廳堂對著門,是敞亮的,其他的房間,不需要。幼時去鄰居家玩時的印象還在:鄰居年紀很大的祖母臥房有架古眠床,屋內暗的連小孩捉迷藏都不敢躲在那裡;後來加裝的天花板低矮潮溼陰暗、霉痕斑斑,相較於當時還未崩壞,有如廟宇的屋頂,一種沒落的難堪。


小時,家所在這一連間房子本來和右邊的鄰居間有塊空地。從屋頂陽台可以兩兩相望,剛好夠Trinity(Matrix)跳過的不可能距離。幾年後,那條我以為是路和小孩玩耍空間的地上蓋了公寓,Trinity可能還可以拔高躍起,但那兩幢房子比我們的還高過兩層,從此我們不能和鄰居小孩在屋頂玩比手畫腳了,無線電視的天線永遠挪不到一個剛好可以「清潔地」看電視的角度(因為電視上老有鬼影與「棉絮」。),而越過屋後古老家族的另一片地上,另一幢新興家庭的高樓在屋頂蓋起空中花園,從此,煙火在還沒有移到其他縣市前,就在我家屋頂上空漸漸消失了。


後記:上個月去看了高第建築展,導覽著實精彩,我雖佩服大師的作品但無法喜歡。聖家堂那樣的高塔入聳雲霄,在建築伊始的百年後還在試著接近天堂。教堂尖塔對我除了「指路」(實質上的,不是心靈上的)的功能外,還是不太能欣賞它的建築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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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無法唱歌這件事,我在小學時沒入選合唱團後就死心了。在那以前我一直不知道原來我的聲音是不好聽的。更慘的是我五音不全,高中時的校際歌唱比賽是以班級為單位,自家學校先較量一輪,再到校外去廝殺。練習時每個音都唱的上去(這時候顧不得聲音好不好),眾人一起唱時,我總被抓到低了半個音(半個音階妳也聽得出來哦?同學)。指揮同學人很好的,也沒再說什麼,不過,我後來就都靠「演技」和大家合唱了。


畢業後的公司做presentation訓練時,用的是側錄上台簡報的人,再指出不好的地方。受訓的人回到公司後不久,會收到寄來的錄影資料,自己可以再參酌一下。我第一次看時才真正知道,原來自己的聲音豈止不好聽!完全不管簡報過程被指正的地方如何改進-有這種讓人不忍卒聽的聲音,還做什麼簡報呢?


就在同一個公司裡的,有個同事在聽了我說的笑話後,竟然叫我應該試試配音的工作。因為我從漫畫及好友那裡偷來的笑話,在講給這些朋友聽時,她們都笑不可抑。我說這只是我剛好把笑話的精髓點到了,她說:不不不,妳的聲音語氣裡有表情。這是許久前的事了,現在的新同事對我的老笑話依然捧場,有時在想到沒有個好嗓子時,就會安慰自己說,至少有一個人說我的聲音有表情。


基本上,每個人的聲音都有表情吧?語氣影響的關係。我們在見不到彼此的電話裡、看書本裡對一個人的形容,不是常有誰的聲音帶著「怒氣」、「疲憊」、「興奮」、「失望」、「期待」、「笑意」等等嗎?但卻不是每個人都能配音。好萊塢卡通電影裡的配音通常是一人一角,還比較好辦;那種一人分飾多角的,性格不同、語氣相異,更兼男女有別、年齡差距;偏偏在同一個場景裡出現… …說話的人得在不同角色間跳換,除了聲音好,更需要聲音的「演技」。


在換杯時把所有P&P的書放在一起照相,想起了我同本小說的有聲書。除了「讀」書人的年紀和某些角色有差異外,她的聲音在各角色間遊刃有餘地轉來換去。也許被出版社商請來為讀者錄有聲書的人都有這類稟賦,不曉得他們說起笑話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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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說
一枚白菜
一塊雞蛋
一隻蔥
一個胡椒粉?
可不可以說
一架飛鳥
一管椰子樹
一頂太陽
一巴斗驟雨?
可不可以說
一株檸檬茶
一雙大力水手
一頓雪糕梳打
一畝阿華田?
可不可以說
一朵雨傘
一束雪花
一瓶銀河
一葫蘆宇宙?
可不可以說
一位螞蟻
一名曱甴
一家猪玀
一窩英雄?
可不可以說
一頭訓導主任
一隻七省巡按
一匹將軍
一尾皇帝?
可不可以說
龍眼吉祥
龍鬚糖萬歲萬歲萬萬歲?

西西 可不可以 (選自『西西詩集』)





































很小的時候,電視上有一部關於魚的卡通。鯊魚是老師,戴著貓眼的角框眼鏡,所有的其他的魚一天到晚被趕去上課。直到上英語量詞時才知道,原來它們是一「學校」的魚。從此,量詞雖說繁瑣又得強記,有時也覺得是件有趣的事。


讀西西這首詩讓我想起以前高中國文課的量詞小考。(沒錯,是國文課,不是英文課)。我們是中文的native speaker, 對這些量詞的使用都習以為常了,然而看起來,中文的量詞即使沒有多過其他外語,也夠讓一個初學者頭痛了。(題外話:我聽過一個老師用「表示賓語倒置的介詞」來說明類似「人之初」一類句子的「之」字,誰說中文沒文法的啊?)


語言是活的東西,跟著生活環境變異與時並進。雖然火星文看不懂、注音文常猜到頭痛,但現在的我,還是會學年輕同事說:我是古早人一「枚」。因為那就像年輕時說「你們一『票』人」一樣,在當時也被有識之士認為是「天地要變了」的學生黑話,過不多時,卻自然而然的變成習用語,再過不多時,又變成可以辨識是否為古早人,一個就快要死去的用語。事實上,我現在已經很少聽人家這樣說了。

到底可不可以?一「欉」小草一「地」田?(其實老師比較喜歡的答案是一「株」小草一「畝」田)。至於第一次的小考題目「一『 』(100張)紙」還真考倒一「脫拉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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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多年前小弟冬日的捷克旅行回來後,妹妹就一直念著這一生一定要去看一次雪。「除了兩個最小的小朋友,全家只有我沒看過雪!」她說。我可以體會那種身在亞熱帶,對北地冬天的想望-摻雜著聖誕氣味的夢。在某年冬天去加拿大前,我也曾這樣憧憬著:雪花片片落下,雪橇、雪人,皚皚山頭,一片銀白世界… …

這真的只是生長南國的人的夢,住在下雪之處其實有很多要照料的。有個同學住波士頓,冬季屋前鏟雪向來是她先生的事。有一次正好先生出差LA, 她不得不只得自己鏟雪。據她形容,先在爐上熱著一鍋薑湯,每鏟一陣子就衝進屋中喝薑湯,如是者至少三次才能把門前至馬路的車道清完-可以載孩子們去溜冰。

我只是個想看雪的過客,應該可以只顧玩樂吧?

而事實是,實在太冷了,玩不動。

是一月裡去的加拿大。local tour安排的行程由溫哥華出發,至班芙國家公國、卡加立,再繞回來。而不管是在那裡,離開溫哥華後的記憶就是穿外套、圍圍巾、戴帽子,下車上廁所,照些一個人只見眼睛的照片,上車,脫帽子、卸圍巾、脫外套。到了所謂下一個景點,全部流程再走一遍:穿外套、圍圍巾、戴帽子… …

「給沒有牙齒的人送麵包!」妹妹說。

真的很冤枉。我能適應的溫度沒留在台北,卻跟著我一路到BC, Alberta。我想摸一摸雪,我想領略站在雪地裡,被晶瑩剔透地包裹著的感覺。但是中樞恆溫系統不像調時差那樣容易調整,厚重的衣物使我行動不便,而凍的僵硬的身軀更是連彎腰都難。在經過號稱拍攝電影『大江東去』的景點時遇到大雪封路,只好在休息站停留等鏟雪車完成清路作業。將近三個小時的佇留時間我照看著同行朋友的皮包,和一對來自香港的年輕夫婦逗弄他們那個還不足歲的小女兒,看朋友和她姐姐躺在雪地裡做雪天使。巴巴的飛到有雪的地方,我卻留在屋內。

因為是冬季的關係,旅館空房很多,我們當晚就住在名聞遐邇的Chateau Louis. 湖水已經結冰了,旁邊一個有屋頂,可能是過去閂馬的地方,還留著前一個月的節日燈泡。不知什麼人在湖上用冰磚砌了面對面的二堵矮牆,映照著彩色燈泡煞是好看。我想迢迢千里而來,好歹總是要看一下雪,踏一下結冰的湖面。於是真的鼓勇出發,顫微微的邁步前進,總覺得身上不夠暖。留下了至今每看必發笑的僵直身影。


也許我想的其實是從屋內看出去的雪景吧。那些聖誕襪的孩子夢總有溫暖的壁爐火光,照著窗外雪地上一片暈黃;因為雪季總提醒著節日到來,人們相見的氛圍裡有種「冬藏」的內斂氣息。山巔深林的雪景也許只適合生長於斯的人,而我能接受的雪畢竟還是在紙上。

在Chateau Louis的一晚除了雪外,還有些別的。晚餐是在大餐廳的壁爐前吃的,房間外的地上真的有熒熒火光,節日的氣氛還在燈泡上閃著,而我是在房間內美麗的窗台向外看的。包圍著自己的好像不只是剛沐浴過後的溫暖,而是整個房間屬於冬日的恬適。就在要去拿睡前小說時隨手打開一扇櫥櫃的門,電視藏在裡面,而開啟的那一台正播著BBC 95年版的P&P。同房友人已經入睡,我在開著靜音的電視畫面中, 看著Lizzy走過泥濘的小路去耐德菲看望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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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02 Mon 2006 11:19
  • 換杯

   喜歡的,似乎都不是適合「流觴」的杯子 – 幸好也還沒風雅到這個地步。

Mug_Spring_edit.jpg 

在居禮買的骨瓷mug很有鄉村色彩,淡淡的鵝黃,淺淺的蔥綠,小橋人家、白鵝戲水… …明明來自歐陸,不知道為什麼看到時,就想起「當待春中草木蔓發… … 白鷗矯翼, 露濕青皋」的句子來。移杯就口時,似乎空氣都變輕了,天清風淨。


Mug_Summer_edit.JPG

夏季白日燠熱難當,看到玻璃帷幕外的清亮陽光,中央空調也變得溫吞。夏天就該有:冰飲果茶的夜、友伴歡聚的夜、微風星塵的夜、湛藍如水的夜… … 茶室、冰店、咖啡館… …在無法悠遊海上時,用一片沁涼青靛把自己送進夏夜。

清水燒陶杯_edit.jpg
秋色漸深,需要一個溫暖的握杯,敦厚的陶在經過烈焰後的,內斂的溫涼。在京都買的清水燒陶杯,總覺得還帶著哲學之道午後的風,應該配著紅巾長椅,和一小碟和子。在店家的大洋傘下,把綠葉坐紅。心裡還有個一直要親手去燒的陶杯:把最喜歡的回文圈在杯腰上,伴著讀黃昏落日;或許真的「可以清心也」。

Mug_Winter_edit.JPG

冬季是問候的季節,用一個朋友送的,應景的mug。在喜歡的聖誕歌曲裡,寫漸漸造成朋友困擾的greeting card。希望可以攫住一點節日的氣息—即使已經那麼地被商業化了。捧一杯濃而烈的咖啡,看cable裡數不清次數及不同的版本的『A Christmas Carol』;或者一杯濃釅的烏龍茶,擁被讀小說,讀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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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p 28 Thu 2006 17:55
  • 窗台




愛極了紐約上城那種有六角窗的屋子,有時候看「You’ve got mail」只是為了片頭掃過的街景。很久前 Christian Slater 有一部片子(Bed of Roses)演花店老闆,在妻子過世後養成夜晚散步的習慣。某次散步經過女主角的家,不經意看到二樓窗前的女主角正傷心的哭著,於是隔日匿名送上一束捧花;一段其實蠻通俗的愛情故事就此展開。而我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窗下的Slater好似那個維羅納少年,『my Lady!my Lady!』窗下又想輕聲又想高聲的喊著。


那樣的窗台總有個平推而出,可以置物或落坐的地方。有人也許會加上軟墊;日本人大概會把下方當成儲物空間。窄一點只能擺兩盆盆栽,大多數寬一點的,可以放上三兩個抱枕;矮一點可以做腳踏;願意的話還可以放上一疊書。去年去澎湖旅遊時,住的旅館把它弄得好高,只能趴在台子上向外看,讓我心裡頻頻嘆氣:可惜了這麼一個六角窗台。


好像北地的屋子裡比較會開這樣的窗戶,砌一座這類的窗台。窗子可以開得很高,採光很好,給在起居室裡弄針引線或畫畫的太太小姐們休憩。BBC的電視影集中,Harriet就是坐在窗台上讓Emma畫她的肖像畫。春夏之交美麗的景致映在Harriet的臉上,Emma開始她不成功的「媒人」事業;(『Emma』);而Lizzy則在Mr. Colins的牧師住宅分派給她的房間窗台上,兀自對Mr. Darcy「一手阻斷大姐一生幸福」生悶氣(『Pride and Prejudice』);Molly對著窗台看出去的是站在雨中、望著Gibson住宅在心中道別的Roger(『Wives and Daughters』)。Regency時代裡沒了窗台,大概也會沒了故事。


而我,渴望一個像這樣的角落。秋冬時節,靠個枕頭窩著,膝蓋上蓋條毯子,泡杯熱茶在旁邊的小几上,讀一本小說消磨假日;就算僅僅發呆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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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讀書人
我們都會窺伺朋友的書房
即使只是為了打發時間

--卡洛斯.M.多明格茲,《紙房子裡的人》




四處看格時,最喜歡先看人家寫在Banner上那幾句話。有些一言道盡版主真性情、有些描述了格子的風景、有些摘錄心有所感的警語嘉言、有些把自己的創作搬上檯面;吶喊或廣告,總之觸動人心,讓人想到聊一聊。


說「情之所鍾,正在我輩」的Emma,卻是悠遊在「之間」:歐亞之間、港台之間、不同的時空之間、不同的人物之間、工作與非工作之間、 寵物與加寵者之間… …預告者忙碌的工作與生活,促狹與幽默,詩句兼容雜物,低調又有(明星)光芒,在在顯現游刃有餘的自得。


奧黛麗用簡單一句話涵括格子的內涵:「影藝娛樂業的行銷經驗與公關心得」,然而文章中則顯現不凡的「業界」功力。將多年來「浸」在影藝娛樂的心得,細細道來。在廣告主、媒體、藝人、閱聽大眾之間,展現從容的「公共關係」;擺脫所謂「長袖善舞」的誤解,將公關的雙贏的目標推到我們眼前。


城堡(目前)的句子據騎士自稱,是得自「飛花輕夢」的靈感而寫就的詩句。輕靈而美、氤氳而靜;覺得思念飽含絲絲深情,雨季六月的情詩四首,採花的Gentle Woman配圖。讀詩人我,偷偷留下讚嘆。

我會想妳如那季盛開的花
艷陽將窗緣抹上黃金歲月
燦爛笑顰最是美麗的烙印
如印象派油畫右角的簽名
永遠是那季的瀲影和花蹤
有我想妳的落英灑滿波心


「舞蝶迷香徑,翩翩逐晚風」是多才多藝的逸蝶,是我因她人氣超旺而認識的天蠍女貓。格子是兼容並蓄,百花齊放。動植物、食物、藝術、讀書、旅遊… …實實在在過生活的女子。最喜歡她常說的兩句話:『人家才不希望聽妳訴苦』、『歡喜做,甘願受』。設身處地之後,妳會發現說出這樣的話的人,是被生活淘洗過後才能有的智慧,我學著笑臉迎人。


Minami的版頭也是一句話而已。用「如果我們的語言是旅行」一語道破資料詳盡、兼具文采的walking點滴。世界如此廣垠,文物如此豐美,不同的文化深厚而多歧,相異的人們形塑了我們趨之若鶩的不同國家或地區… … 隨著Minami在網頁上「走路」,讓人覺得「每個人身上都流著流浪的因子」也許是真理。


因為Both Side Now結識的齊柏林,用托爾斯泰的「純真的生命,活在信仰、空想及瘋狂當中。------」裝點兼容音樂與哲思的部落。我把那句後的虛線視為希望書寫有朝一日可讓後代為之發表的心願。筆耕是一條寂寞的路,相對而言,被了解後就更為狂喜。音樂同好者應當也人同此心吧?因為部落名稱『Yeses, Noes And In-Betweens』和好友Emma的『之間』,在我看來有異曲同工的相似啊!


有如神探的Jessica 也是以一語說明部落內容:『自閉兒媽媽的心情日記』。平穩的語句站在細膩的心思前面,爽朗的口吻、洞見的聰明、堅定的信仰。也許部落不只是為John而寫,而是為了家族而寫。一直記得Emma說她是為了搜尋天使才找到『強尼寶貝』的。天使果然存在,天主定然保守。且因同為「直立高度受到挑戰」的人類,又可亂談讀書諸事,最近又知個性也庶乎類似,我於是更聒噪了起來。


我自己版頭的那一句是因為「不可為空白」而亂填的,趨近於在地址欄上填「花街柳巷」、在郵件帳號處寫happiness@everywhere.com.的那類人。最近寫句摘上了癮,看到別人的選句總是好奇而想一探究竟,就像去人家的書房做「書背閱讀」一樣,沒有窺伺的意思,卻覺非常有趣。從推理的角度來看,這是給偵探的第一個提示。或許有人覺得放在版頭還能算是提示嗎?白羅(Agatha Christie某一系列的比利時退休探長)說過:「一截鉛管(指大物)和一小根火柴棒都一樣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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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把入夜的情緒,
旗語地, 招呼向疲倦的天空
你黃昏的身影,
便鴿子般, 安詳地 落下來
落下來

冷的季節 應有小雪
來訪我清冷院庭
然輕叩門地 竟是羞怯的雨意呵
曳髮如絲
佇在青石階上
腆腆的 不知如何開口問好
而我實在不該酒醉
如此便不能與你多談摩詰的詩
但我們仍可論及李白
論及夫子前的一段古典
呵呵 所謂蒼蒼
是我們的髮入冬後的景象

松枝 三更時 枝枝焚出眼淚
熱烈想念 京城內宮闈的高深
然後我們烹煮白石
然後薪殘焰冷
你緩緩的說 這種貶謫
在臘月裡 原是常有的

               - 江任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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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的作者筆名江任飛, 寫作當時還是一位高中生. 到現在也還不能完全明白他要說的是什麼. 只記得當時愛上那樣錯落排列的字句--自己無論如何寫不出, 只能捧著這些詞句, 讓自己稍稍浸淫在不是那麼格律的詩意中. 其實這個作者還有其他詩作的, 但這一首, 或許是首次見到一個一樣在學的人的作品, 或許是有一種清冷的感覺, 大概默默誦念多次吧, 竟然埋在潛意識裡. 這麼多年過去了, 這屬於年少的記憶, 不知為何在午後的書頁翻動間浮現.

詩題已經忘了, 詩也記得不完整--末段幾乎全忘了, 今生也不可能再找得到. 當時出版的刊物早已停刊, 而我也渡過了不知凡幾的'冷的季節'. 那時刻了生平第一顆章子, 為了領生平第一份稿費. 不記得怎麼運用這筆錢--總之不是像張愛玲一樣去買隻口紅, 也不像張母建議的那樣把它裱起來. 只記得文章沒寫多少, 卻把很多時間花在想筆名. 記下了一堆即使每篇稿子都用不同名字投遞也用不完的名字. 青青的年紀裡沒有大志, 看到刊物上有幾個從自己筆下出來的鉛字, 看到和自己喜歡的作者出現在同一個頁面上就已滿足.
日後竟會遇上一個自稱認識這作者的人, 實在讓人驚異莫名. 好像和一個相識卻從不相見的人有了一絲絲的連結. 謝過了楚天(或是唐風, 那人也有不止一個筆名)好意要介紹彼此認識的提議., 還是讓自己的感覺帶著想像讀詩吧!

詩句一如散置的文字, 和讀時的環境氣氛事件都相關. 排列的或許是作者的詩句, 吟唱的卻是自己的心緒. 當雨曳髮如絲, 在朦朧的'青石街道晌晚'. 回憶翩翩掠過眼前, 塵封往事翻倒在咖啡杯間......

微陰的午後, 也許不應該聽Nat King Cole.

And then, someday, they may recall,
we are not too young at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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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中今日會有的豪雨, 意外地在昨天傍晚下了. 配合著入夜的天色, 沒有閃電通知, 呼嘯被玻璃帷幕掩藏, 才跨出升降梯的眾人, 錯愕驚訝聲四起.

濃黑厚重的雲被昨日的雨水灑盡, 今日只留微雨, 間有微陰. 天是濛濛一片, 心尚晴.

微雨的日子讓人想起一張照片. 從咖啡館室內看出去的花都風景, 著風衣的情侶挽手而過. 室內似乎無人, 淡淡的冷清. 適合一杯卡布在手, 攪拌香頌風情. 於是你知道左岸咖啡的文案為何深得你心.



"雨天
適合閱讀眼淚
因為都是水
的詩意排列"
 


滴滴答答的雨最好下在安崗山下, 隨著莫札特在屋前瓦簷滴落. 青翠的攀藤沿著牆面游走, 葉子隨著每顆滾落的雨珠點頭. 廊下長椅還有你坐過的痕跡, 紅磚柱旁的留聲機漸漸停了旋律. 越過前院的小小茅舍, 聽不到孩子朗讀的聲音和笑語. 雨滴澆洗成排的咖啡樹, 書桌上躺著你送的指南針, 懷著滿滿相思, 編織一個個等你回來時要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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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序入夏,雖然還沒到盛夏那樣暑氣蒸騰,但是天色清朗,純粹的藍取代幾日前的灰濛。街上開出一朵朵花傘,傘下多彩明亮有如天空的顏色,衣裳褪卻春日的的輕軟色澤;蔻丹在指尖腳前,步伐搖曳生姿。晨起趕赴公事的腳步終於不再帶著瞌睡沉滯。


這種時光容易過去,轉眼間就會人人揮汗如雨。下午柏油路上的煙氣飄起,遠望之下,車輛行人扭曲的影像有如沙漠海市蜃樓,不需兇案就會「人間蒸發」。想到以前經過的北部海岸,靠山的小鎮還留有舊式排門,窄窄的市街門戶相望。燠熱的下午沒有一絲風,商家的塑膠頂篷遮不了炙熱的陽光,使得每戶人家都像昏睡。車子經過時像是踏入一個停格的畫面,車上人連談話聲都停止了,深怕驚擾已經停止的風。幾隻老狗貼地趴著,靜靜的山城小村有某種太初的混沌。


總會想起如教父或描寫同一時代紐約義大利移民區的電影,在想像的影片中去除Sonny(Santino 'Sonny' Corleone)拳打腳踢揍人的畫面,對著腦海裡那些繞著噴水消防栓嬉鬧的小孩們兀自微笑。覺得好像那水也流過自己腳下 – 地下水的沁涼是無可比擬的,或許只有童年阿嬤舊家院落前的小溪還可以吧。可是通常鄰家的水牛會浸在溪裡,我也只敢坐在板橋上把腳放進溪裡踩踏,直到家裡人喊吃點心囉才起來。其實那些點心我全都不愛,但是冰冰涼涼的捧在手上很舒服。仙草、愛玉、涼粉條、米苔目……這些夏日甜品的名字, 對我來說就等同於在溽暑中解渴。


不知道什麼時候愛上京都?是因為在台北看了太多日式房舍的關係嗎? 還是看多了山村美紗的小說? 京都由於也是盆地之故,夏季時其實也是燠熱難當。可是在我心裡想像的京都卻總也能消暑。從室內陰暗的榻榻米望出去, 簷前有風鈴叮叮;室外木板長廊適合赤足走過;院中地上有枝枒稀疏的日影,知了共鳴、沙沙響著讓人眼皮沉重的調子。再過去一點當是河上波光瀲影,木橋上留著剛從溪裡捉魚蟹走過的、半濕半乾的腳印。山是嵐山, 橋是渡月。


懷想著總有一天,一定要在鴨川邊過七夕。穿yukada、踩夾腳木屐、拿一柄小圓扇、還有商家門前紅巾榻上的一碗冰。傍晚時分的小巷中, 戶戶人家用木桶木杓潑水於街心, 矮籬邊的朝顏(牽牛花)雖然不復晨間綻放時的美麗,襯著水珠還是可以想見芳容。一直覺得「天階夜色涼如水」更屬於京都和鴨川(這樣的想法或許不算離譜,畢竟京都是仿古長安的格局建置)。希望古都夏日祭典繼續延續下去。


每逢夏季,總是準備著聽到颱風的消息。總是在大雨潑灑時一再聽Rod McKuen的La Mer,特別是風聲雨聲的那些段落,在他低語的詩章裡想像著外海的波濤起伏。季節還未更替, 「夏日遠逸」的聯想總是在音樂中悄悄的流洩一地。昏昏的天色,呼嘯的風, 極力拍打落地窗的雨,整片窗子因而震顫,似乎就要隨風而去。陽台的盆栽彎低了頭,帶著股倔強和忍耐;看到不得不出門的行人勾著頭,抵著傘,在強風中奮力前進。


然後一刹時風靜雨停、落紅滿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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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06 Sat 2006 17:49
  • 解謎



是個把歇後語都當成極短篇謎語的人,更別提宮燈上的燈謎了。我喜歡解謎,或者應該說,喜歡解謎的故事。至今仍為楊修解曹娥碑的故事(*1)佩服不已(我可能騎馬超過百里都解不出來!)。其實也不要求一定要自己解出來,只求故事有趣,能讓人欲罷不能的讀下去。說是偵探小說也行,說是推理小說,則涵蘊的更廣。不論是那種型態:古典(本格)、密室、歷史、冷硬、警察...甚至繁衍而來的間諜類,言之成理的通通愛。


有推理小說論者認為,古典派的小說如數學,設定題目後再敷以人物情節,只要邏輯轉合有理,人人會寫。對某一些類型或許如此,但編出一個精緻無比的「珍瓏」,配上毫無血肉感情的人物,和為使題目益顯困難的堆砌情節,味同嚼蠟,何來趣味?我總是跳過密室案件(真的是密閉房間內的那種, 不是變形的那種),或松本清張那類完全以火車時刻之準確來舖陳一個謎之類的故事 – 帶你繞了一大圈,哦,原來如此!心裡暗駡:能不能給故事加點油滋潤一下啊?即使是古典推理,也不要完全死守著范達因(S.S. Van Dine)「推理小說的二十條守則」不放啊!我不想和書中偵探比拼誰注意的細節多,誰的邏輯推論高明,我不需「…讀者擁有和偵探平等的機會解謎,所有線索都必須交待清楚」(*2),只要給我一個精彩的故事!


這個故事可以是現代人寫古早事,最好還活靈活現的像煞有其事:比如說【玫瑰的名字】或【但丁俱樂部】;也可以是現代人探查古早事,在沒有現場、沒有血跡指紋、甚至受害者或加害者都己不在人世的情形下,憑空思索:比如說【時間的女兒】或【啤酒謀殺案】;也或許是出現在社會版新聞中的一小截片段消息,卻在追查後引出一大截駭人或動人的內幕:比如說【冰屋】…只要說故事,不要談大道理。從故事中知道點別的東西是好的:比如說單麥威士忌或法醫學,但把不太適合在故事中出現的評論長篇累牘的塞到偵探口中, 真的使故事變得無趣。像讀【三口棺材】,覺得無聊到到希望它快快結束,偏偏神探還要來一段何謂密室的演講,哎....


無論那一個派別的推理小說,除了看「小說家是否創造出一位造型獨特引人的神探,小說中是否提出足夠困難而新鮮的謎題」(*3)外,偵探本身的性格職業也變成一種愛好:他們膚色有黑有白有黃、性別有男有女、職業有醫生律師警察,還加上不事生產的,或是以私探為職業的,也可能是不小心一頭撞進去而解開謎團的;世間種種加上人間百態;偵探在解謎過程中或許無動於衷,或許深陷其中;謎底揭曉後又常非「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有時情節的跌宕起伏,角色的衝突掙扎,甚至讓人忘了解謎的任務,一逕隨著作者的文字起舞,到公佈答案的那一刻還覺意猶未盡。於是闔上這本書,急忙找下一個故事接續,在謎的旋渦裡身不由己地載浮載沉。


有時想想我喜歡CSI和Without a Trace(失蹤現場)也是相同的想法。案情一樣在開始迷離不清,一樣需要邏輯性的推理及採證,故事一樣困難多變而迷人。偵探只是從一個變成好幾個、用的工具不再只有「小小的灰色腦細胞」,而是整個實驗室、查到的結果都有實物佐證(福爾摩斯一定喜歡這個),科學工具的引用並未讓故事跟著冷冰冰,有時反而有血有肉到讓人覺得這社會實在病得不輕。Without a Trace處在尋人黃金48小時的時間壓力下,動用了FBI行為科學研究和個性側寫,每件案子都在解讀人的行為、人的性格弱點、心理的轉折與變異,是我從「沉默的羔羊」以來就很喜愛的辦案模式。在看似平靜無波、日日如常的每天生活中,背後竟然千瘡百孔。追根究底一個字:人。


謎題和謎底之間,總是有無限可能。



Note:
*1: 曹娥碑後「黃絹幼婦,外孫齏臼」八字讚語之謎
*2: 「推理小說的二十條守則」第一條
*3: 引自『謀殺專門店』的店長詹宏志先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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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像, 虹吸現象將墨水吸起, 透過翎毛的細細小孔,
分散, 再貫注於紙張; 尖端勾起, 轉捺之間, 成字. ***




對沾水筆產生興趣, 是小時候在鄰居家看的日本漫畫書. 畫的內容是長腿叔叔(Daddy Long Legs)這本書. 一向對”大眼妖怪”沒興趣的我, 那天一定是福至心靈才會把漫畫書打開. 人物描繪得很好 (比現在卡通版好得太多了!), 而書中因為文筆佳, 才被孤兒院董事贊助得以進大學的主角(Judy), 用沾水筆寫文章.


記得之後我把稿紙截半, 用普通書局就可買到的, 筆桿是塑膠的沾水筆寫日記. 可能是為了升學考試吧, 日記寫了一段時間之後停了下來. 筆因為沒有好好整理, 筆頭鏽了, 未完全乾的墨水塞住筆尖, 那可資紀念的第一支沾水筆就被我丟了. 日記則在之後某一年的年度掃除中被除舊了. 現在依稀還記得年幼的筆跡, 在每一篇的第一句, 都學 Judy 寫:「親愛的長腿叔叔」。因為零用錢有限, 漫畫書中也沒交待還有個重要的吸墨紙, 我的日記因而墨色濃淡不均, 有些字因墨水暈開, 在稿紙上留下朵朵小花.


由Wiona Ryder 飾演Jo March的那一版電影「小婦人」(The Little Woman), 在接近尾聲時, 終於了解寫作內容若非真有所感, 作品是沒有生命的Jo, 開始寫下March家的故事. 畫面慢慢推移, 來到東方漸白的次日, Jo寫完最後一頁, 用吸墨紙將墨吸乾, 將那頁稿紙放到其他已寫好的稿紙後, 整理順了, 用細麻繩繫起來, 別上一枝花…..那幾幕一直很吸引我. 我想到在那當時及之前的人都是用筆沾墨來書寫 – Mr Darcy還用需要修筆的鵝毛筆呢!


有了第一份工作後, 我又開始尋找沾水筆. 在一家要結束營業的百貨公司裡買了木桿的沾水筆, 只是還很粗陋就是. 同時還買了紅黑兩小瓶墨水 – 那時很喜歡Parker 生產, 像立體梯形外觀的玻璃墨水瓶. 不過Parker的產品價格實在太高, 只好將就搭配百貨公司現成的產品.



我愛沾水筆其實還因為那古體字和它的變化. 那樣古典瑰麗的字一般硬筆書寫工具根本寫不出來 – 有些鋼筆是可以的, 可是不能沾墨, 意趣完全不同. 我知道自己絕對寫不出那樣美麗的字, 雖然也買了教如何寫字的書, 至今還是捨不得毀了我的描紅本. 每每拿文書處理系統的字形來過乾癮.


雖然很少實際寫字操練, 可不能忘了以前墨水亂滴的經驗. 吸墨紙不能不備. 由於現在還買不到替換的紙, (其實也沒積極去找), 我的吸墨紙至今仍潔白無瑕.


這一兩年更是貪心了. 在這個「世界是平的」、「全球化3.0」的時代裡, 誰還需要一封需要青鳥遞送的實體信呢? 但是想到那Regency或更早時代的郵件交寄, 怎可不用蠟封緘, 再蓋上族徽? 就算陪襯沾水筆都好.


現在看來似乎萬事俱備, 只欠東風了. 我想要一張古典的寫字桌 – 可是在用電腦的現代, 這個想法好像比買筆更不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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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圖書館或圖書兩詞-字面上或實質上-都非常喜歡。圖書館的書,在書後總有一張借閱登記卡。書若是已被借閱多次,光卡片本身就非常有趣:上面有不同的名字,或端麗工整,或龍飛鳯舞的簽名;有的人好似借了當日就還,有些人借期之長,似乎想把那書當終身伴侶。塡借閱卡時總會特意看一下借閱人,想像書在每個人手間傳遞的情形。日本電影『情書』中,同名的兩個中學男女同學,男生其實為了寫下那個與他同名,私心愛慕的女生的名字,一直上圖書館,一遍一遍地在借閱卡上寫下他(其實是她)的名字。兩小還算無猜時的遊戲,借閱卡突然十分浪漫。


我一直不懂一本書在封面和內文之間,為什麼有那麼多的「無用的」書頁。讀了Anne Fadiman的書後才知道原來那裡也是大有學問:書名頁、題辭頁、蝴蝶頁...我認為無用的頁面竟然有如此美麗的稱呼。連出身文學世家,為「美國學人」編輯的Anne Fadiman在為文不久前都不知道的事,我的無知畢竟還算好吧?原來,「…題辭者應在扉頁而非書名頁上題字,書名頁照傳統是要留給作者本人的。」


確信自己如Anne Fadiman一般,毀過贈予朋友的書的書名頁,幸好我買的既不是珍本, 我們也都不是藏書家。我見過許多朋友為了藏書刻印,在書前空白頁上以赤色印泥宣告該書所屬。我曾在自己的書扉頁上簽過名或蓋私章,不過不太喜歡這樣。但是書借別人有時真有一借未還的困擾,以致於我只好把自己當成圖書館員(題外話,那也曾是我大學職志之一。好喜歡圖館系選課單上”中文參考書目”、”西文參考書目”那樣的課程名稱。)除了記錄某人某日借了某書外,我在借出的書上貼上藏書票來提醒借書人:那是我的書啦,萬一妳有心要還卻忘了跟誰借的話。


當然我沒有自己專屬的藏書票,但即使書店中唾手可得的現成藏書票我也喜歡。姑且不論那最少訂購量就已超過藏書數目,就圖案而言也是既有的而不是個人專屬的。自認尚未風雅到需請人刻畫製版,為自己的書留一件專有的卡片;何況此間絕無初版、善本或名人題辭的書,罷了。目前現成的藏書票通常都可自黏,絕不會因為膠水而讓書或藏書票變得凹凸不平。我也不是收藏藏書票的迷,自從用了後也只是偶而會去看看網路上的藏書票,這樣也就夠了。時代愈早的藏書票內容愈古樸,也常有短短的箴言在上.


厚一點的藏書票我甚至拿來當書籤。但是也有些十分薄,想當然爾也不能自黏,既不適合做書籤,只好拿來玩賞。藏書票通常有Ex Libris(從書而來)的拉丁文在上面,貼在扉頁算是言之成理。多年前去美西探友時,在UC Irvine的書店中看到這個與眾不同的藏書票,喜之不勝,只是至今還沒一本書可以用得上就是:



我想我終究是愛書勝過愛票的,但是這不在方寸之間的藝術品(?) 卻真的是常在我的方寸之間。




Note: 何謂藏書票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yberfair2003/C031122023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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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 21 Tue 2006 16:03
  • 說字



有些字稠密, 濃度很高. 讀完如赴一席盛宴, 必須佐以解析的纖維, 否則鬱積心口, 成為杯酒難消的塊壘.

有些字冷僻, 溫度很低. 像森冷冰川遺跡, 或像峽灣峻然危立. 要得知它的消息, 要有絕地破冰的勇氣.

有些字華麗, 亮度很高. 像站在巴洛克式宮廷中, 金碧輝煌抱擁錦羅繡緞, 熠熠炫彩, 拋出優美弧度的虹.

有些字輕逸, 強度很低. 是山巔煙嵐或溪澗飄葉, 即便微風輕哨或泉石琤琮, 也是林間低語, 水過無痕.


我取如水淡字, 彩度低一點, 透明度高一點, 清清淨淨. 是洗浥輕塵的渭城朝雨, 是柳色尚新的青青客舍; 是執手相看, 清秋離別的長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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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廢了許多該做的事,
動不動就在想要把"在想"的東西記錄下來.
是不是和自己的對話都在時間推移後遺忘?
擔心著長此以往, 年紀更大時,
還有什麼賸下?

於是喃喃負手於網格間,
還未記下想記的事,
心思就被讀到的故事佔滿...

看了一個格友的小小說,
談的雖是過往的愛情故事,
卻是甜蜜孤寂交集, 淡淡的...
在公事繁忙的午後,
令人想推開桌上的一切動問:
為什麼與子偕老這樣小小心願,
抵不過一句理念不合?
既然是兩情相悅,
為什麼不能朝朝暮暮?
在各為生命努力的每一天,
為什麼磨損的不是鞋跟,
而是情感與靈魂?
Nora 在她的Nora's Reading Room部落格的留言裡有這麼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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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斷背山》之後,我對 PTT movie 版上 bristow 版友提到的後遺症心有戚戚焉:
1. 胸口鬱悶
2. 千言萬語卻不想說出口
3. 聽到配樂就眼眶泛紅
4. 沉膩相關之中西影評,無心做正事
5. 幻想主角的生活,包涵過去、現在,與未來
6. 常不知不覺喚起自己所有的遺憾
原來,這就是傳說中的 Brokeback Mountain Syndr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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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只要遇到類似的故事, 我也會有這樣的感覺.
至少發生過的有:
"半生緣"症候群;
"純真年代"症候群;
"麥迪遜之橋"症候群.
為了一定會有的"斷背山"症候群, 讀完小說後完全不敢進電影院.
視覺意象的感染力太大,
而我已經behind schedule...


難到真的是年歲已大?
虛擬世界寫意畫似的淡淡小小說,
讀來也讓人傷情?
"胸口鬱悶...不想做正事..."
還是像Nora引另一個評論者的說法:
(像)湯顯祖《牡丹亭記題詞》中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所以使得我唏噓而嘆,
長日不知所終?
還是如我那至情至性的好友所確信, 因為
"情之所鍾, 正在我輩",
所以不免反覆咀嚼那文中人物的心中況味?


江淹果然先知:
"黯然銷魂者, 唯別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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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逕只想學會讀詩, 但是那美麗的文字 -- 一如散文或小說的美麗文字, 不知為何距離總是很遠? 詩人的心思如此纖細幽微, 幻化成的文字如此輾轉迷離. 即便費心思量, 常常也不明其所以


能讀的就只有看得懂, 用明喻的詩罷了. 悄悄地揣測詩意, 滿足於反覆吟的韻致. 當然應該是風花雪月, 樓閣繡幃; 無悔的青春, 年少的歲月; 無解的相思, 綿綿的繾綣...也許是囿於既有經驗, 馳騁沙場或縱橫天下, 評論時事或諷喻政治, 從來都在想像的彼端, 不能內化為自己的一部份. 淡淡幽遠的詩卻會在不經意間脫口而出. 想到海, 想到穹蒼, 像張愛玲在傾城之戀裡寫的: 一堵讓人想到宇宙洪荒的牆, 從而想到死生契闊, 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


有時想想, 我的喜好詩無寧是和一些影片有關. (又來了, 圖畫式的image總是凌駕文字之上)我喜歡劇中投契的人們, 不約而同吟誦同樣的句子, 喜歡聽到他們說著某某十四行詩, 光是'抑揚五音步'這樣白描的文字都讓我覺得詩意漫漫. 看到"謎情書蹤"裡酬作唱和的詩人和摯友, 人無端風雅起來.


有些古詩讀來總讓人覺得纏綿不盡, 餘音繚繞. 文字質樸, 情感深刻而不濃烈. 只要忽略那刻意引申的箋註, 寫情寫意都撼動人心.


所以還是從情詩著手吧, 試試可不可以度測詩人的深意. 案頭的Emily已等待許久了 (啊, 詩集不會恰好別著一朵金線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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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完最新版本的傲慢與偏見後, 散場的路上, Emma問了個令人深思的問題: 為什麼導演(或編劇)要把Bennet的居家環境弄得似乎較為貧困呢? 當然這是個看過很多個版本的人才會有的問題. 我在回家後想了很久.

哎, 為什麼不去問問我在Pemberley共和國的同胞們啊? 雖然說時差將近半天, 可是我才po上問題沒多久, 就有許多回應了. 其中一人提供了Longbourn的拍攝地 Groombridge Place的照片, 甚至還有layout. 果真是”珍迷”!!



同胞們的回應各有各的道理: 有人說是因為在電影裡, 必須這樣才能明顯顯示Bennet家與Darcy家的社會層級(甚至Bingley家)差距; 有人認為(我也較贊同)這樣的設計和書中有點差異, 雖然小說裡並沒有明白描述Bennet家的情形, 可是我們從書裡知道, Bennet家有農場, 有佣人, 有院子...實在不像電影裡的樣子. 我很好奇,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會提供其他點子.



不過其中有人提到片中有很多個片斷女主角在他們家的農地間散步, 鏡頭帶到的地方都不相同, 想來地應該蠻大的, 所以也許Darcy和Lizzy的社會地位畢竟不是差異太大.

這提醒了我在接近片尾時, Lizzy因睡不著, 早早地來到農地間散步, 而Darcy也因為睡不著而來找她. 當然這完全不是小說裡的描述, 但是我覺得處理得很漂亮: 旭日剛昇的清晨, 霧還在草地上縹縹緲緲地飄著, 而那個心茲念茲的人, 踩著他帶著疑問, 又一定要表白的堅定步伐, 從遠處的霧間走來.....眾裡尋它千百度, now you can rest your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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