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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圖書館或圖書兩詞-字面上或實質上-都非常喜歡。圖書館的書,在書後總有一張借閱登記卡。書若是已被借閱多次,光卡片本身就非常有趣:上面有不同的名字,或端麗工整,或龍飛鳯舞的簽名;有的人好似借了當日就還,有些人借期之長,似乎想把那書當終身伴侶。塡借閱卡時總會特意看一下借閱人,想像書在每個人手間傳遞的情形。日本電影『情書』中,同名的兩個中學男女同學,男生其實為了寫下那個與他同名,私心愛慕的女生的名字,一直上圖書館,一遍一遍地在借閱卡上寫下他(其實是她)的名字。兩小還算無猜時的遊戲,借閱卡突然十分浪漫。
我一直不懂一本書在封面和內文之間,為什麼有那麼多的「無用的」書頁。讀了Anne Fadiman的書後才知道原來那裡也是大有學問:書名頁、題辭頁、蝴蝶頁...我認為無用的頁面竟然有如此美麗的稱呼。連出身文學世家,為「美國學人」編輯的Anne Fadiman在為文不久前都不知道的事,我的無知畢竟還算好吧?原來,「…題辭者應在扉頁而非書名頁上題字,書名頁照傳統是要留給作者本人的。」
確信自己如Anne Fadiman一般,毀過贈予朋友的書的書名頁,幸好我買的既不是珍本, 我們也都不是藏書家。我見過許多朋友為了藏書刻印,在書前空白頁上以赤色印泥宣告該書所屬。我曾在自己的書扉頁上簽過名或蓋私章,不過不太喜歡這樣。但是書借別人有時真有一借未還的困擾,以致於我只好把自己當成圖書館員(題外話,那也曾是我大學職志之一。好喜歡圖館系選課單上”中文參考書目”、”西文參考書目”那樣的課程名稱。)除了記錄某人某日借了某書外,我在借出的書上貼上藏書票來提醒借書人:那是我的書啦,萬一妳有心要還卻忘了跟誰借的話。
當然我沒有自己專屬的藏書票,但即使書店中唾手可得的現成藏書票我也喜歡。姑且不論那最少訂購量就已超過藏書數目,就圖案而言也是既有的而不是個人專屬的。自認尚未風雅到需請人刻畫製版,為自己的書留一件專有的卡片;何況此間絕無初版、善本或名人題辭的書,罷了。目前現成的藏書票通常都可自黏,絕不會因為膠水而讓書或藏書票變得凹凸不平。我也不是收藏藏書票的迷,自從用了後也只是偶而會去看看網路上的藏書票,這樣也就夠了。時代愈早的藏書票內容愈古樸,也常有短短的箴言在上.
厚一點的藏書票我甚至拿來當書籤。但是也有些十分薄,想當然爾也不能自黏,既不適合做書籤,只好拿來玩賞。藏書票通常有Ex Libris(從書而來)的拉丁文在上面,貼在扉頁算是言之成理。多年前去美西探友時,在UC Irvine的書店中看到這個與眾不同的藏書票,喜之不勝,只是至今還沒一本書可以用得上就是:
我想我終究是愛書勝過愛票的,但是這不在方寸之間的藝術品(?) 卻真的是常在我的方寸之間。
Note: 何謂藏書票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yberfair2003/C031122023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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