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意追隨,好友開格首篇文章裡的一句話。如醍醐灌頂,原來,我多年來跟著偶像學步,即使畫虎不成,但其實有個不錯的形容:「謹意追隨」。


我的硬筆字還算差強人意,雖說不是很揮灑的開,自認倒不拘謹。至於從稚氣未脫的筆觸轉而較為成熟的字,始於國中時坐在阿媛旁邊開始。阿媛書唸的很好,聲音好聽,個性溫厚而有耐心,連續三年都被選為學藝股長。最特別的是她的字,像老師的板書,而不像我和其他同學的那樣,不是一板一眼就是雜亂無章。一樣是原子筆筆管畫出來的油墨,人家的字就是很活很流暢,飛揚遄逸,比較「大人」。


國二時我被排在阿媛鄰座,看人家的作業簿上的字看得羨慕不已。偷偷地學她拿筆的姿勢,暗暗記著字的筆架順序,拿她寫的字條當描紅簿練習。突然有一天如打通任督二脈,自覺寫的字脫卻稚氣,一時靈活起來。看CSI時遇到有筆跡研究的案子時,只要聽得那專家說:這種字體顯示該人慣用左手右手、教育程度、個性急緩、如何如何… …,就覺得要不是當年偷學阿媛寫字,或許,會有專家說,嗯,這個人情緒不穩定、沒受過什麼教育。


然而不是什麼事都可以偷學而變為己有的,有些東西就是學不來也無法學的,天份有限、先天不足,實在是人力不可為;可偏又癡心妄想,覺得「大女子當若是」,只好裡子放一邊,先從皮毛下手。Meg Ryan是我非常喜歡的女明星之一,但是人家金髮碧眼、甜美可人,黑髮塌鼻如我怎麼也不可能一樣。但是不管不管,過去總是強人所難地求著美容院的設計師給弄個一樣的髮型。就別提人家再怎麼看似自然,其實是有個美容師貼身打理,我們每日打卡折腰的上班族如何可能?但經此我總算知道自己是:髮量太少、髮質太軟、最重要的,髮色不可能有那種效果。


好吧,這種皮毛複製無份,只好尋求更皮毛的追隨。於是多年來,我一直穿著她劇中常見的,有點男鞋款式的綁帶鞋。唯恐後繼無可補給,一次至少買兩雙。但世事是如此可恨,鞋公司再沒同樣貨色,而我的存貨只賸腳上一雙,眼見今年冬年就要耗損殆盡,不能亦步亦趨,有點小小遺憾。冬天那麼冷,什麼上班的鞋可以套著厚棉襪呀?


寫網誌以來看了不少好文章,事事追隨的脾性再度甦醒。在樂多版上讀了一位部落客的文字,很喜歡,一發不可收拾,去年年中時,從她2005年的第一篇開始讀起,連人家的文章回應也不放過。涵養學識是學不來的,(多希望能像武俠小說形容的那樣,內功移轉)只好再度由皮毛著手。買書讀書、深夜走路、愛探廢墟等等,哎,有點難度。我雖買書,儘在小說等輕鬆讀物打轉,太硬的書根本讀不下,遑論那些研究用的大部頭?廢墟不愛,不敢也沒辦法深夜走路,只好從最可笑的一點沾光:用黃色鉛筆在書上畫線。鉛筆還有講究,必得是紙捲可以撕的那種。


除功課之外,我讀書向來不折頁不劃線-小說需要什麼重點?可是私心希望,也許這樣畫線之後,那些被高度重視的字句或許會內化於心,不要隨讀隨忘;提筆為文不求行雲流水,至少減少些頓塞窒礙。於是提包內一支筆、家中書桌一支筆、公司一支筆,唯恐想要註記什麼時,少了神奇的指揮棒。大概因為畢竟不是自己的習慣,劃了幾本書後,有點失去動力。但是一時不察,把「歷史學家」接續借給兩三位好友,每次都被笑:Jo, 妳看小說還有眉批呀?害人大窘。


至於那位國中以來的偶像,戴著手套就和人握手、指尖總是洗不乾淨的筆墨痕跡、勤於讀書卻庸於家事、幫姐姐弄個髮捲都能讓人家掉下一大撮、站在壁爐前把禮服燒出焦痕,下次舞會只好一直面對群眾站著當壁花、渴望多見見世面卻註定駐守姑媽的宅院……我已非謹意追隨而已,全然已是「Jo March上身」。(親愛的天神,我還需要那支筆。)實在是無可求救藥的毛病!


Well, have you ever seen a copy-cat? Here it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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