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鉛筆,自從小時看過國外電影或電視劇中,發現人家辦公桌上的筆筒裡,插著一大把黃色鉛筆後,豔羨的不得了。總有至少兩打已經削尖的鉛筆,像插瓶海芋般地在筆筒中開放,露出的木頭與鉛筆心比例優美,六角柱體的鉛筆在靠近握筆處,旋出美麗的弧線。

 

有一段時間,我懷疑自己愛的或許是那個初見的影像,而不是鉛筆本身。畢竟小時候連做功課的書桌都沒有,那裡能有一大把鉛筆呢?父親買回來的手搖削鉛筆機一度讓人很興奮,不過,即沒有筆筒,鉛筆也不多,參差的花色,仍然不敵後來多樣的自動鉛筆,曾經,我移情別戀。

 

初入社會時,常常需要去上一些外授課程。那個年代剛開流行管理課程,內容或運作方式都由國外原班不動搬進國內,上課報到時,除了講義,還會領到幾張筆記紙和一枝黃色鉛筆。插電的自動削鉛筆在課室外-原來就是它,讓鉛筆可以不費力地被削的那麼美麗,終於恍然大悟。

 

我喜歡鉛筆,其實是因為書寫。並不是鉛筆藝術讓人著迷;也不是想學習X-File裡的穆德探員,拿來 射天花板;我喜歡寫字-雖然現在已經沒什麼機會了。

 

由於握筆寫字都輕力,我需要硬一點的筆芯;太黑的筆心,只要紙頁稍稍摩擦,就會讓字跡模糊,所以也不在考慮之列;基於使用經驗,F或HB最佳。

 

上個月朋友餐聚,Jess與我先碰面。她提到要買一個手搖削鉛筆機,不很急,但經過文具店的話要進去看看。對愛買文具的人而言,這不啻是個引誘。在漫步櫃間時,我一面亂看一面說,「要特別找夾筆處沒有齒的嗎?我是只用沒有齒的。」她丟來一個不解的眼神,我解釋說,我無法忍受削好的鉛筆有齒痕,特別是還會一路佈滿整枝鉛筆。結果我被罵了,因為原本沒注意到的東西被我描繪出來,Jess說光想那畫面就恐怖,都怪我,這會子她再也不能隨便買個削鉛筆機了。

 

 

色鉛筆則是推而廣之的結果。我有種把事情想完就覺得事情做完的惡習(為什麼我是個麻瓜呀?)看到色鉛筆畫冊,巴蛇吞象地以為自己可以依樣畫葫蘆,事實是工具淪為侄女們的玩具。然而,「Jo」也不改其樂,莫名其妙地又連水性色鉛筆也準備了。或許年老時,看到這些筆,我會想起自己小小的心願來。

 

所以,如果是我碰上Joe Fox(另一個Fox, 真巧),那也會是沒有抵抗力的-誰能在秋天抗拒一把削好的鉛筆呢?

 

 

附註:pencil 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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