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預訂了維納斯的誕生一書,週五拿到了。宣傳單上,印有她亭亭立在海中貝殼上的畫面。記得過去在誠品聽課時,高老師曾說(同時也引了許多學者相似的說法):照人體比例,波提切利 (Sandro Botticelli) 畫的這位愛神實在有問題,特別是兩手不但過長,左手尤其不勻稱。然而,美真的不是件拿來寸寸分解剖析的事,如果只以人物是否具象表現和其表現是否合理,那後來超現實主義大師們的作品,根本沒機會成為流派了。
 
 
我想起波提切利較早的另一幅作品『春』,裡頭的維納斯站立的姿勢也幾乎一樣。我可以想像在她裙裾裡,重心放在一腳,身體稍微斜倚的模樣。面容一樣若有所思,看不太出來目光定焦何處?不知道畫家為何用這樣的面容來詮釋一位愛之神?特別是『維納斯的誕生』裡的維納斯,才從海中的泡泡誕生就面帶淡淡愁容。不過相較之下,我仍然偏愛比較後畫的維納斯。



之二


在網上書櫃Anobii看到有人說:他想了很久才決定要不要把漫畫放上來。對於我,這應該不是問題,因為即使我曾動念想買交響情人夢神之雫(至今也還沒付諸實行),不過從未想過它們是放在書架上的書籍之一。(這算某類歧視嗎?)
 
 
但是最近買的Banksy,卻讓我覺得它應該是一本書(聽起來有廢話之感)。雖然我仍然不覺得塗鴉是可以容許的行為,雖然我可能就是Banksy認為的那類無可救藥,對藝術的看法或認定,有種他所謂的「菁英主義」的價值判斷的人。但翻完書後,我實在很欣賞他的許多「作品」。特別是Banksy對一些教條、社會現狀、世界局勢(幾乎是對美國的嫌惡)的看法,透過圖案或簡單的文字,非常生動確切的傳達了出來。他的畫或許不是masterpiece, 但就像書中的一句標語,那是 wall and piece.
 
 

而且說真的,我們有什麼立場來指責塗鴉不是某種藝術型式?高老師的藝術史課程為每週的內容都給了個章節名稱,進入現代後的一個課程章節名稱是:「巨匠或郎中?」;我真的如此想過那些後現代或超現實主義的,所謂大師的作品。如果我承認看的懂它們,那我一定也看到國王的新衣了。每個人對藝術的看法如此歧異,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怎能遽下結論,說塗鴉不登大雅之堂呢?
 
 
是不是過往的教育訓練使然?使我被規約到無法反動或極端的思考?打破既定規則似乎是件很驚天動地的事,Well, 那自己不敢做或做不來的事,拿欣賞的眼光來看別人的作品,不就很過癮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oyagefe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